根據民國102年6月5日旺報B2版記者龔俊榮報導,大陸國務院將於2013年年底前推動「新型城鎮化」政策,此政策的目的是在推動改革,而非吸引投資,政策的核心將聚焦在戶籍與土地等改革大計。大陸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強調,大陸的城鄉差距已逐步發展為區域障礙,這也是推動「新型城鎮化」政策亟於要改革的重點,而當務之急就是必須進行「戶籍制度」改革,以利日後政府擴大需政策推動。
  事實上,受到經濟不景氣的影響,近年來大陸經濟成長速度減緩,長期以來依賴增加投資與出口擴張促進成長的模式恐怕已難以為繼,方試圖利用「新型城鎮化」建設,挖掘內需潛力,藉以突破經濟成長動能減弱的困境。大陸並有研究指出,「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大約可以拉動經濟成長率1.5個百分點,因此「新型城鎮化」政策被賦予重責大任,目標為成為未來大陸經濟轉型發展的動力。 
  然而「新型城鎮化」建設對大陸城鄉區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必將造成影響,但能否因此帶給大陸經濟振衰起敝的效果,則仍有待進一步觀察。然可以肯定的是,依照大陸目前戶籍、土地、財政、收入分配等制度,對推動新型城鎮化所構成的制度障礙若不能徹底排除,新政策所蘊含的巨大內需潛力恐怕難以充分發揮出來,則「新型城鎮化」政策執行的成效勢必大打折扣。新的制度安排,本質上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必將面臨許多阻力;而城鎮化過程中所可能產生的巨大利益與財富應如何分配?農民工和外來人口能否公平分享城鎮化的紅利,均將成為檢視該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標。
  筆者認為,「新型城鎮化政策」已成為下一階段大陸擴大內需最重要的政策,極可能帶領大陸經濟脫胎換骨,邁向新的里程碑,而其衍生的龐大商機,則可能吸引台灣相關業者,改變在大陸的投資布局和兩岸產業價值鏈分工方式。為了協助台灣業者掌握大陸「新型城鎮化」衍生的市場商機,並使兩岸產業合作與大陸「新型城鎮化」之發展相輔相成,兩岸政府有必要利用既有的協商機制加強溝通,建立雙贏的商業營運模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中國大陸的土地制度雖已有改革,但在「集體所有」的部分需要改革之點仍然不少,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土地徵收制度…等,這些均攸關「新型城鎮化政策」之推動,有必要藉此機會,一併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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