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2年11月14日經濟日報A1版記者陳美珍所撰「打房縮手 奢侈稅微調」乙文報導,全年經濟成長率「保2」不易,財政部擔心重稅重創內需,定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修法轉向「微調」,二年閉鎖期與稅率維持不變,但非都市土地涉及短期炒作者,不再享有免稅,將比照都市土地課徵10%或15%的奢侈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102年11月13日在立法院指出,礙於國、內外經濟情勢嚴峻,奢侈稅確定只會「微調」。財政部認為,出口表現不如預期,各項經濟數據並不樂觀,目前修正奢侈稅確實面臨極大壓力,「大修時機已經過去了」。 明年的經濟情勢雖然會比今年好,但仍看不到強大的經濟動能支撐,為免再對經濟造成損害,奢侈稅確定不會大幅更動,僅調整較具急迫性的部分。

  財政部將在102年11月底提出奢侈稅修正草案,預定年底可送至立法院審查。官員估計,即使加速完成修法程序,新版奢侈稅最快施行時間也會落在明年。依據財政部目前的修法方向,短期持有不動產的出售年限,維持二年不變,稅率亦不調整,同時放寬豁免條款,將無炒房意圖者遭課徵奢侈稅的機率降至最低;但為進一步杜絕炒作,修法草案確定要將非都市土地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

  由於工業區也屬於非都市土地,修法後可望抑制工業區土地炒作歪風,企業設廠付出的土地成本也可因此穩定。財政部表示,民國102年8月委託學者提出的奢侈稅改革報告,肯定奢侈稅已對房市炒作現象產生遏制作用,達到量縮價穩的目的。不過,外界建議,奢侈稅再修正,幅度大小應該視國內外經濟情勢演變,與國內房市動態而定。財政部經評估後認為,小幅修正比較能夠符合現況所需。

  筆者認為當初奢侈稅立法目的,是抑制炒房,如能依照經濟情勢及民眾意見適時調整部分條文,並開放授權財政部能依個案判斷是否需繳納奢侈稅,的確能保障「租稅人權」;不過由於國稅局陸續追查奢侈稅,建議民眾賣屋前一定要了解《特種貨物與勞務稅條例》及相關解釋函令,以免受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財政部的想法符合台灣目前經濟現實,《特種貨物與勞務稅條例》的修正宜小修,才不至於影響台灣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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