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2月15聯合報A15版記者李順德所撰「防災型都更 規畫八處試點」乙文報導,內政部長李鴻源2月14日首度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專案簡報「防災型都更計畫」,並強調以振興經濟為目標,共規畫台北、新北、台南、桃園等八處試點案例,預計民國104年起,以四至五年時間,推動五千多戶防災型都更住宅。這項計畫獲江揆支持推動,並列為重點政策。江揆認為內政部所提公辦都更的計畫方向,原則可行,但時程與內容,內政部應與地方政府再溝通,爭取地方支持,等計畫更具體可行後,他會再聽取一次簡報。

  內政部營建署原規劃的「防災型都更計畫」,是以防災為前提,即地震斷層帶、土壤液化潛能區的老舊建物做為都更的重點區,內政部原選三個試點案例,分別是台北市吳興商圈,新北市三重中正北路及台南選永康後甲里斷層地區。但新任營建署長丁育群又加入五個新增試點案例,台北市中山女高一帶、松山機場一帶;桃園中壢老街溪兩側、台中市舊火車站一帶,高雄市為高雄港區鐵路局附近。新北市原選三重區,因腹地有限,已改在林口一帶。

  筆者認為內政部針對易發生災變地區的老舊建物,優先辦理都市更新,來降低地震或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災變損失;另一方面透過防災型都更也可以促進地方經濟、再造都市景觀、建造社會住宅等諸多利益。期待在政府主導下,將立意甚好的防災型都更真正得以落實。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內政部李部長就此問題相當關切,推動防災型都更有確有必要,由政府帶動效果應當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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