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4月1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蔡惠芳所撰「正義國宅 都更動工」,被視為史上都更指標大案的台北市東區正義國宅,歷時19年整合後,終於在民國103年3月31日正式拆除。正義國宅都更案繼民國102年9月「有條件通過都市設計審議」後,到民國103年3月陸續通過「都市更新變更設計審議,以及「環評」兩個程序,並取得拆除執照;緊接著,舉行拆除動土典禮,宣告正義國宅正式走入歷史。拆除後全案將再進入權利變換程序,走完權變程序,即可請領建照動工,預計施工期約2.5至3年。市場預期,正義國宅未來更新改建後,房價每坪上看新台幣200萬元,全案總銷金額將高達新台幣300至400億元。至於新建物將為地上31層樓、地下7層,總共3棟的住商複合大樓,未來規劃1到4樓配合太平洋SOGO商圈發展,作為百貨商場使用。

  另外依據民國103年4月1日經濟日報A6版記者尹俞歡、吳佳蓉所撰「立院停擺 90都更案面臨退件」報導,都更條例違憲條文失效日迫在眉睫,內政部營建署想以行政命令補強,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卻表示,仍有90多件都更案無法以行政命令彌補,未來條文失效後,這些案件恐將面臨暫緩或退件的命運。在90件都更案中有高達8成位於台北市及新北市,有些都更案光是要取得十分之一所有權人同意的門檻,就已花了1到2年,接下來若改以門檻更高的事業計畫申請,勢必花更多時間才能達到同意門檻。營建署統計,大法官釋憲至今,自辦都更的件數已明顯下滑,建商申請也多改以小面積的都更案為主。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東永表示,都更的目的除了要汰換老舊房舍,更重要的是藉大面積的都更提升區域公設比重、美化環境,若現在都更都只以增設電梯、車位等小規模的方式進行,將失去提升整體社區公益性的功能。

  筆者認為《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即將失效,相對照正義國宅都更案延宕19年後,今已順利取得拆除執照,並進行權利變換程序得以順利興建新式大樓,顯得有點諷刺。正義國宅都更案耗費19年的時間完成,代表著這塊土地空轉了19年,如今都更條例將於民國103年4月26日部分條文將直接失效,也宣告了90件正在進行的都更案立即停擺,這些都更案不知道會延宕到多久?對台灣的經濟成長率與就業率衝擊力道有多大?然而地主即建商的損失是否會提出行政救濟,由人民來買單?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不宜在內耗,立法院立法、修法順利,政府才能推動政策。《都市更新條例》能迅速修正通過,人民的財產權才能獲得應有的保障,台灣的都市才會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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