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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3日蘋果日報A25版記者潘姿羽、劉曉霞所撰「內湖工業宅 再罰390萬」報導,北市府去年查核內湖五期、南港區工業住宅共10案,至今只有2案完全改善,6案施工中,內湖區「興富發領袖」遭罰新台幣420萬元卻毫無動工跡象,北市府昨表示,將再罰新台幣390萬元,6月未改善連續罰。北市內湖區、南港區工業、商業用地,違規住宅使用頻傳,市府民國102年4月及10月均到場勘察有無與使用執照圖面不符的情況,並針對內湖、南港10件違規使用的建案開罰,其中不乏知名建商興建的社區。

  北市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市府沒有設定結案時間,每3個月會去檢查還有沒有違規。」北市府要求建商將公共空間回復使用執照的圖面,如廠房須每層設置公廁、空調機房,回復原狀後就不再處罰,再發現違規,罰鍰就會落至所有權人身上。永慶代銷處長何彥煒指出,建商蓋工業住宅的利潤沒比較高,但台北市一地難求,才投入興建,市府大動作查緝,會降低其餘建商觀望心態。

  筆者認為北市府採取較為強勢的執法,連續開罰違規的「工業住宅」,可以遏止建商投機心態,也避免讓消費者購買到違規使用的建物;並且工業住宅的違規,建商除了遭受行政罰之外,也可能產生與消費者間的糾紛,呼籲建商不要因小失大,反而得不償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買房子是一門學問,消費者購屋時一定要做足功課,不要草率簽約,買賣標的物一定要閱覽相關資料,確認標的物的合法使用用途,才做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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