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4月7日工商時報A11版記者顏瑞田所撰「高雄住宅地上權,國產署4月15日三度招標」報導,位於高雄林蔭大道民權路附近的財政部國產署3,452坪精華地,民國103年4月15日將第三度招標,由於權利期間從50年延長到70年,並且同意可以分割地上權,讓購屋者可以辦理分戶貸款,底價一舉從前次新台幣15.26萬元拉升到新台幣24.02萬元,增幅約57.40%。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長吳宗明表示,這次根據市場需求所放寬的調整,包括延長使用年限、和允許分割地上權,特別民國102年11月採用此一模式,順利標出2筆地上權的經驗,有信心此次能夠順利脫標。他強調,此次第三度標售的住宅地上權基地,屬於高雄經貿園區外環地帶,位於15米廣西路及10米桂林街旁,近民權二路這條高雄的林蔭大道,附近有民權公園、愛群國小、光華夜市等,生活機能完善。

  城揚建設董事長楊振宗表示,地上權愈來愈受到市場的重視與接受,雖然國產署已經鬆綁分戶貸款的限制,並且地上權住宅的售價,比一般住宅售價低約30%,但是最大的問題,還是購屋者未來到底可以向銀行貸款多少成數?土地銀行中正分行經理粘永春則表示,就他所知,高雄地區的金融機構,尚未有承做地上權住宅貸款的案例,因此,通常會以總行的規範和指示為依歸,但是,以他在房貸市場的經驗,地上權住宅的貸款成數,最高應該不會超過房屋總價的50%到60%。

  筆者建議意購買地上權住宅的民眾,一定要了解「地上權住宅」與「土地所有權住宅」的差異性,避免在購入地上權住宅後,才發現貸款成數、使用期限及保值性遠不如土地所有權住宅,所以代銷業者在銷售時,應對消費者詳加說明,以避免日後產生的紛爭!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隨著國人接觸大陸商品房(不動產),其為土地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故逐而也逐漸能接受地上權住宅,更何況地上權住宅的價格也較為低廉,較可以成為受薪階級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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