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4月10日工商時報A23版記者曾麗芳所撰「台中公有停車場BOT 建商爭搶」報導,台中建商爭相搶進公有停車場BOT案!久億機構旗下的玖芳資產管理公司取得逢甲商圈「停3-1」BOT案,砸重金興建「文華停車場」與「星享道酒店」日前正式啟用;無獨有偶,旭宏建設也宣布5期「停9-4」BOT案已獲市府核准,最快民國104年動工,興建5期首家百貨商場與第2家飯店。

  旭宏建設集團董事長高宏銘表示,5期的生活機能雖然完善,但至今並無百貨商場進駐,因此,「停9-4」BOT案規畫百貨商場部份,目前正與阪急、大立等日本百貨品牌洽談合作案;至於飯店部份,則與台北春天、台中日光溫泉與中南海飯店等,洽談委託經營管理案。他強調最快於民國105年上半年即可開幕營運,成為5期首家百貨商場與第2家飯店。

  此外,國內外觀光客最愛的「逢甲商圈」,每年吸客數百萬人次、預估締造高達新台幣85億元的營業額,完全不輸一座百貨公司,不過,逢甲商圈逛街人潮與車潮擁擠。因此,玖芳資產管理取得「停3-1」BOT案,斥資逾新台幣8億元重金、興建「公有文華停車場」與「星享道酒店」,共可提供393格汽車位、75格機車位,有效紓解逢甲商圈停車不足的問題。台中市長胡志強在「公有文華停車場」與「星享道酒店」啟用典禮上表示,該棟大樓已成為逢甲商圈新地標,不僅可有效紓解逢甲商圈的停車需求,還可提供宴客、會餐及會議服務,創造三贏。

  筆者認為台中市府運用BOT方式興建公有停車場,並搭配建商開發飯店或百貨公司,一方面可以有效紓解地方財政壓力,另一方面又可以提升當地居住品質及生活機能;在合理的報酬之下,開發商一定願意投入開發商場及興建公共設施,這BOT搭配方式也可以提供其他地方政府做為借鏡,來降低地方的財政負擔。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BOT這種「促參案件」在台灣實施一段時間,但成功的案例並不多,政府在進行這類案件時,除注意法令規定外,還要注意規畫案應使之具體可行,並吸引較有實力的業者投資,這樣成功的案件才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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