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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自民國100年6月1日施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來,至今已將近三年,由於是新法上路,陸續有民眾或從業人員因不熟悉該條例所規範不動產為特種貨物的態樣,而認為出賣人不需繳納奢侈稅,進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事後遭國稅局要求補稅並遭致罰鍰的例子產生;近來更從報章雜誌中得知,民眾被追繳奢侈稅的案件有逐漸增多的趨勢,甚至提出行政救濟竟遭致駁回的案例亦屢見不鮮。由於奢侈稅的稅基是以買賣成交價乘上10%或15%的稅率,無法再主張扣除相關成本,所需繳納金額往往動輒數十萬至數百萬元以上,因此對民眾的財產權影響甚巨。

  《不動產奢侈稅課徵實務法律手冊》即是針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關於不動產部分的條款、財政部解釋函釋及法院判決等三部分,分別以「基礎概念篇」及「實務解說篇」為文詳加介紹,讓民眾從中了解該條例規範與實務運作方式,避免因認知錯誤而損失慘重。

  本手冊由住商不動產天母西路、仁愛復興、天母忠誠加盟店慷慨捐印,欲索取者,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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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