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5月28日中國時報AA3版記者陳宥臻所撰「洪嘉昇:合宜宅容積率應調高」報導,提到高房價,不少民眾將矛頭指向建商,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說,高房價是由投資客、地主開高價等很多因素造成,建商被污名化,其實建商很努力開發,才能賺取合理報酬。以華固公司來說,一個案子的利潤約25%,但從買地、設計、興建、交屋,以4年平均分攤,1年利潤不過6%,相當合理。

  洪嘉昇總經理表示,現在的都市計劃已經不合時宜;並且建議,興建合宜住宅,應該專案調高容積率,將225%容積率調高至400%,就能讓原本只能建7層樓的建築,擴大至11~12層樓。對於高房價,建商擁有的資源有限,應該產官學三方,好好坐下來談,研擬對策。

  筆者認為政府興建「合宜住宅」尚處在初始階段,未來勢必有需要再做調整及檢討之處,但也仍需要觀察民眾對合宜住宅的需求狀況與居住品質,透過已完成的「合宜住宅」來深入追蹤與了解,再來做通盤檢討會更符合實際狀況。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我國已為保障人民的「居住權」,而實施《住宅法》,政府必須制定房屋政策,這當中也包括「合宜住宅」的興建。目前固然有前署長葉世文合宜住宅的弊案,但政府也不宜因噎廢食,仍應就這些保障人民居住的政策,做出妥適規劃,才是正確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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