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6月13日工商時報A10版記者于國欽所撰「建商自售將納實價登錄」報導,由台北大學教授彭建文等多位學者組成的房改聯盟共七人,建議內政部房市改革的五大面向:(一)在住宅政策方面建議擴大興辦社會住宅與停止合宜住宅、盡速規劃「不動產租賃管理條例」;(二)房市管理制度要做實價登錄制度修法與制定「房地產市場資訊管理條例」、「預售屋管理條例」等。(三)房地產業政策建議包括制訂房地產產業發展政策與制定「建築開發業管理條例」;(四)都市更新政策建議應全面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擴大公辦都市更新和強化社區主導都更能力制度;(五)不動產稅制的全面性改革等。

  內政部陳威仁部長對此表示,內政部已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與房改聯盟所提出的訴求是一致的;另外,為回應社會大眾對實價登錄政策的關注,內政部已檢討法制作業,縮短預售屋申報登錄時間,並將建商自建房屋納入實價登錄體系,預期修法後,預售屋成交資訊揭露量將會提高,且可及時反應市場實際交易現況。

  筆者認為「實價登錄」是為了揭露不動產市場流通的價格而設立的制度,而該制度從民國101年8月實施至今,實務上出現當初立法未規範或不足之處,除了上述將建商自售納入實價登錄外,該資訊揭露的速度、資訊透明的程度,以及登錄權責歸屬的問題,都該一併檢討,讓民眾真正可以掌握立即且透明的不動產交易資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實價登錄是為了使市場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房市炒作不當的現象;我國《住宅法》也規範住宅市場。「預售屋」雖有別於「成屋」,推動實價登錄仍有一體適用的必要,但擬訂相關作業程序必須合情合理,不要障礙太高,才會可行,並達成法律的規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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