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各位參加營隊的同學,大家好。首先感謝李律師在暑假開辦法律生活營,讓同學們能夠透過各式生動的營隊活動,包括參觀法院、法律電影解析……等等,深入淺出地認識法律,更讓未來有志於投入法學領域的同學,能夠經由這個法律生活營,了解做為一個法律人,應該如何做出生涯規劃,認識自我。

  過去擔任民意代表多年,長期協助民眾解決各式法律問題,深知法律與生活息息相關,而現在做為台北市教育局長,對於法治教育更是重視,正確的法律觀念及知識,應該要從小紮根。法治教育的重要,正如教育部編製的法治教育手冊中提及,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除了教導應遵守之法律規定,以及違法時所應負的法律責任外,更讓吾人了解,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自由與權利,並以每個人的人權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為理想,學會了互相尊重,就能夠建立長久穩定的友善校園和社會。

  希望各位同學經過這四天的學習,透過實際接觸法律活動以及參訪司法環境,學習到更多法律知識,更加了解法律的真義,並藉此檢視自我的志向,做為未來大學志願的參考。祝各位同學收穫滿滿,滿載而歸,也祝法律生活營順利圓滿成功。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局長 林奕華
                               中華民國10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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