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7月10日蘋果日報 A18版記者潘姿羽所撰「免謄本 住宅補貼21日開跑」報導,營建署今年住宅補貼方案將開跑!補貼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和租金補貼,民國103年7月21日至8月29日受理申請,為了更便民今年申請不須再繳付戶籍或地籍謄本,預計民國103年底可資格審查完畢,而雙北市、台中市政府均有加碼補貼計劃。

  營建署民國(以下同)103年住宅補貼方案的額度、計劃辦理戶數均與去年相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新台幣(以下同)22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80萬元,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不過營建署國宅組指,民國103年國人整體家庭年所得較去年低,因此申請條件中家庭年所得金額均有調整,台北市調整至138萬元;新北市調整為101萬元。由於租金補貼相對其他補貼方案熱門,地方政府紛紛提出加碼方案。台北市政府延續102年「好孕多更多」,針對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補貼金額最高達6000元;新北市府則針對資格符合、有申請租金補貼卻未上的低收入戶增額250戶發放租金補貼;台中市政府已向議會申請預算,待8月底申請截止後會視需求戶數增額補貼。

  內政部營建署每年都會提供住宅補貼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有興趣的民眾可以連結下列網址http://pip.moi.gov.tw/Net/B-Subsidy/B1_103.aspx,或撥打諮詢服務專線:02-2192-7171。筆者提醒條件符合的民眾,在申請期限前儘速洽詢或提出申請,以避免補貼的權益喪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已實施《住宅法》,《住宅法》也有相關的法條,這些規定與民眾的居住權益息息相關,民眾應加以注意,並妥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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