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7月17日蘋果日報 A14版記者王筱君所撰「公設遭拆 竟掛布封路」報導,豪宅開放空間爭議頻傳,新北市板橋「画世紀」、「國家世紀館」住戶向《蘋果》投訴,指民國102年6月公設遭拆除後住戶只能在斷垣殘壁的泳池和夾層健身房中走動,1年多來未見改善,管委會還以塑膠透明布遮蓋開放空間、阻礙路人通行,如今建商又出售僅存停車位產權,住戶擔心建設公司根本不想處理後續維護工程,有脫產之嫌。

  「画世紀」與「國家世紀館」是元利建設機構旗下大馨建設投資興建,針對公設違建部分,大馨建設業務部葉姓副理指,1年多來嘗試透過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針對開放空間法令部分尋求解套辦法,「目前已有些眉目,但細部資料不便透露」,葉姓副理強調,後續工程復原費會由建設公司支付。新北市消保官周繼雄則表示,開放空間公設遭拆,涉及住戶與建商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住戶可要求管委會向建商爭取損害賠償。

  目前很多新蓋大樓除了社區之公共設施違建以外,部分社區也有「工業住宅」問題,筆者認為當初政府發放使用執照時,應該嚴加詳查,並於發照後定期檢查或要求業者繳納「保證金」,以免類似案例層出不窮,住戶的權益無法被保護!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建築物違章或土地違規使用的情形相當普遍,其實台灣一直以來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導致處處違法、違規。若為台灣的法治前途考量,未來應「立法從寬、執法從嚴」,這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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