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上午9時,李永然律師前往台北市立中正高中,為入學的全體高一新生們演講,講題為「青年如何邁向成功?」,鼓勵同學要累積實力才能邁向成功,並以自身求學就業的過程和同學分享,所有的新生們聽得津津有味,在一個小時內得到了很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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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的講演全文如下:

青年如何邁向成功?

壹、如何累積實力,脫穎而出

萬事的最大資本即是「光陰」。青少年擁有如此雄厚的資本,可累積實力、追逐夢想,但在這不算短的逐夢之路上,是否能有足夠的智慧去善用時間、遠離誘惑;面對路中石子、荊棘,能有足夠勇氣跨越,並靠著實力,在未來發光發熱?以過來人的經驗,想提醒青年朋友幾件事:

一、廣泛學習,充實才能

  在智慧與知識面前,人都是渺小的。

  莎士比亞說道:「智慧裡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閱讀」書籍,不僅能使人愉悅,增加文采;它更是窺見世界之窗,可開闊心靈視野,即使眼界無所及,但心靈的「視界」卻能廣博、有深度。知識的投資,永遠有最佳回收,但必須要用心體會、善加運用,才能轉化成自己的智慧。

  而所謂「書」者,並不限於教科書,「人」也是相當值得閱讀的一本好書,益友亦為益書。若能廣泛閱讀、多方學習,同時將之轉化為己之所用,昇華內在的涵養,必是大大地有益;「貧者因書而富,富者因書而貴」就是這個道理。各行各業競爭異常激烈,人才濟濟,唯有真材實學者,方能屹立不墜!

二、立下目標,無畏向前

  學習是為了發掘潛能,行動則是為了將潛能發揮。一旦確立目標,只有往前,不做就永遠不會有機會、不做就永遠不了解自己能力的界限。要堅持理想,為自己當個鬥士,困難的背後,總是穩藏著通往成功的階梯。

  夢想,是需要時間養護,需要時間來裝備自己前進的!必須了解,「成就」不是從一條為你築好的、現成的青草路上而來,乃是從一條要你親手去開鑿的道路而來的。因此,面對再多的荊棘、石頭,還是必須無畏向前。擁有毅力與決心,便會無往不利,意志永不屈服的人,沒有所謂失敗。

  另外,夢想精彩而遠大,固然是好,但中途易感疲累,或受捷徑引誘。所以,不妨選定方向,擬定計畫,分為中、長期目標,一步一步、穩穩地向前走,並勇於接受挑戰,夢想的輪廓必會隨著距離的縮短而清晰。

三、講求方法,切實執行

  夢想可以遠大,但心不可狂傲高大,決定自己未來有多大成就,就在於實際執行的能力。

  生活中有諸多事務紛擾,或許學業,或許情緒,若要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已擬定的計畫,就必須講求「方法」。要拋棄一朝一夕即可邁向成功的奢望,更要避免許多生活中不切實際的誘惑,並劃定每段前進的距離、靈活妥善分配時間,有效率地執行,耐心踏穩每一步,循序而漸進,每完成一個小目標,就會逐步把自己推向一個大目標,如此方能有效地達成目的。

四、知法守法,進退有據

  除了要求自己,並時時以身作則外,我也常與年輕人分享,「為人不可率性任己意,處事不可草率任己見」。因為,人是群體動物,故言行、舉動、與人相交等,皆受法律及道德規範,就如魚與水一樣密不可分。

  現今社會處處隱藏著誘惑,當持守端正自己的心志,「知法守法,知法用法」,勿人云亦云,尊重自己,遠離煙毒、情色及不良場所。同時,對於週遭的人、事、物,當努力學習謙讓及包容之心,並用和平彼此聯絡,勿讓意氣爭執凌駕於理性之上。

五、廣交益友,互為師長

  「從人生中拿走友誼,猶如從生活中移走陽光」;禮記也道:「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人生在各個階段、不同環境中,總是會與許多人接觸,甚或進而結交成友,彼此學習、分享生活,開闊胸襟與視野。但「朋友」貴精不貴多,若結交益友,如入芝蘭之室般,久之亦能沾染其香。益友之可貴在於彼此能以心相交,坦誠以對,互相切磋、砥礪;不僅為「益友」,更為難得「良師」。

  有些青年擔心自己沒有朋友,因而濫交、成群結黨,一夥人閒蕩於不良場所,其實青年最重要的事是學習、閱讀,累積自己的知識、開啟智慧,人有了智慧、心胸開闊了,必會展現不同的氣質與魅力,自然不怕交不到朋友;更何況,朋友貴精不貴多,一定要擇友而交,遠離不正常的人,接近誠實的人,並向他學習,成為惺惺相惜的真心朋友,才可為自己累積正向的「人脈」。

六、兩性互動,尊重你我

  學會「正確地」與人交往,包括兩性間的相處,是個人社會化、人格成長過程不可或缺的要素。青少年在與異性交往時,可能會發生一些矛盾或挫折,進而影響情緒,常聽聞某些名校中,有不少只會讀書考試而不善與人交往,尤其是不善與異性交往的學生,出現心理問題的概率很高,一些人最終因情感問題而痛苦不堪,發生憾事。

  兩性互動中,如何與對方適切地交往,以下有幾個應注意事項:1.真誠地與對方相處;2.彼此相互體諒、尊重、不亂發脾氣;3.不荒廢學業;4.注意應有的禮貌;5.好好愛自己,有正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制能力。

七、網路使用謹慎

  網路已成為全民運動,它是吸取資訊最快速、最便捷的管道,也是現代人紓發壓力、交友的虛擬去處。但是,無法事先有效地過濾良莠不分的資訊,也是網路潛藏的最大危機,提醒青少年朋友勿聽信、盲從網路訊息,以免受害。

  此外,網路也是殺傷力強大的武器,藉著其傳播快速、可匿名的特性,使得謠言紛飛,中傷他人,青少年在網路上的言論要本於事實,不出妄言、污穢戲笑之語,更不得傳播謠言,「隱惡揚善」,切勿輕易以身試法,才能避免成為網路的加害者或受害人。

八、善用時間、愛惜生命:

  「人身難得今已得」,天地萬物我為人,了解為人的奧密與哲理,會發現有機會成為人是非常難得的,青年應該把握機緣、善用時間,用來讀書、學習並培養良好的興趣。積極進取外,並要珍惜生命,想想「螻蟻尚且偷生」這句古諺,螞蟻這樣卑微的昆蟲,也知曉珍惜生命,何況是萬物之靈的人呢?時下有少部分青年人一遇到挫折、壓力,就選擇走上絕路,這不但愚蠢,而且是懦弱的表現,更置家人師長的痛苦於不顧,是不負責的人生!

  其實,困境也是一種學習,學習如何等待、如何避免急躁,若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繼續向前行,自然可以突破,形成「逆增上緣」,更何況「天無絕人之路」,上帝關了一扇窗,一定會開啟另一道窗!

九、學習各種技巧:

  青年正在成長,尚未踏入社會,藉著學習力尚強,還不必擔負重責之際,盡最大的努力學習各種技巧,以備進入社會工作或成家之用!例如:培養洞悉的能力、學習溝通及嫻熟的語言表達能力、熟悉電腦、網路、培養快速而正確取得資訊的技巧、學習領導力、判斷力、執行力、培養演講及寫作的能力……等等,有了這些能力,將來在社會、在職場上必能得心應手,也可順利成功地創建自己的事業、組成一個美滿的家庭。

十、養成勤勞及惜福的習慣:

  「業精於勤、荒於嬉」,偷懶會讓人一生庸碌、貧賤,一事無成。青年如能養成勤勞的習慣,凡事動手學習,自然可以獨立,若一朝由順境轉為逆境,也能從容應付;反之,如果偷懶,事事仰賴他人,只要環境變壞,就可能無法因應,導致困頓疲乏。

  除此之外,人還要懂得惜福,惜福就要能節儉、不浪費;節儉固然重要,但不能吝嗇,碰到有困難之人,還要能「布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十一、遠離煙酒、毒品:

  前面提到身體健康的重要,所以有害健康的東西不能接觸,若已上癮,一定要找專家協助斷癮!例如「煙」傷害我們的肺、氣管;「酒」傷害我們的肝;「毒品」的危害更不在話下。青年身心正在成長,自然不宜接觸,務必遠離,這才有助於自己的身體健康!

貳、李永然踏上律師之路

民國66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民國67年一方面在台大法研所碩士班就讀,二方面因為通過了律師高考,取得律師資格,自民國67年開始執行律師業務。

我在律師公會有一堂課「如何經營法律事務所」。當我在談這門課時,可以各種角色、各種角度進行分享。為什麼呢?第一,我當過受雇律師;第二,我開過獨資的法律事務所;第三,我正開一家合夥的法律事務所。到底受雇律師是個什麼樣的角色?行政聯合這樣一個合夥辦公的事務所又是如何?作為一個獨資經營的法律事務所的負責人又有何感受?作一個合夥事務所的律師又是以怎樣的心情來看待?這些方面我會有許多感觸。不過,其實在律師的工作當中,我覺得律師工作可以讓自己獲得很多好處,但也有很多辛苦的一面。社會上往往很多人在談到看別人行業的時候,都只看他光鮮亮麗的一面,看他得到成果的一面。但往往律師業當中也有很多艱辛存在。

其實以我目前事務所經營的型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不只是一個律師事務所,還有一個出版社,及負責教育訓練的法律研究中心,另外還有地政士事務所、法網科技公司。各位可能會有疑問,作為一個律師,怎還有這麼多的周邊?

其實,自民國67年開始執行律師業務的時候,發現有些當事人的問題常常很簡單,讓我不禁覺得,如果稍微有些「預防」的觀念,或許這些問題就可以解決,甚至可以不需要詢問律師。所以,我認為一個法治社會的建立,「知法」尤其重要。如果當一個社會都是「法盲」,我們口口聲聲說我們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可是民眾都不懂法律,每個都說自己是一個很守法的人,但自己違法卻不自知,類似的事情在我們社會中層出不窮。這哪是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呢?因此,我覺得作為一個法律人,不是只有考慮到作為一個律師,賺錢滿足自己的經濟生活、照顧好自己的家庭,這樣子就是結束工作上的使命。我覺得我還是必須去做一些法律普及的工作,而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就是以這樣的角色在做。

從民國75年到現在,出版社這樣的一種傳統產業,經營環境非常困難。可是我還是讓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不斷地延續下來,這也是我自己的使命感。作為一個法律人,除了在個案的服務上,要把當事人的權益維護好之外,行有餘力,應做一些法律普及的推廣,也就是普法的工作。其實普法應該是屬於法務部或是教育部一個非常重要的責任,教育部是負責校園法律知識的推廣,法務部是社會方面,包括校園也應做法律的普及工作。

但這部份我們卻在中國看到,他們有計畫地做普法工作。第一階段的普法叫「一五普法」,現在一五普法的階段已過,進入「二五普法」。所以我事務所還有出版一本「普法手冊」。「普法」這兩個字是從大陸這邊交流過程中學習過來的。一般台灣都說「弘揚法治」,我們一般稱弘法。所以,為什麼會做這樣的工作?是因為在工作當中行有餘力,而去做這方面的出版。

另外,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是以教育訓練為主。企業非常重視人才,一個法律事務所的經營,人才的培訓很重要。一方面要吸引優秀的人才,另一方面則是他具有優秀的特質,經過訓練,再培養成為一個優秀的人才。這種情形下,一個企業的經營,就必須重視教育訓練。我們可以看到比較大的企業會有教育訓練部門。在法律事務所,我成立法律研究中心,一方面幫助所內的同仁,利用下班或假日的時間去聽課,讓同仁有一個學習的機會。另外一方面,也可以教育自己的客戶,或一般社會大眾。我們曾利用法律研究中心辦過法律讀書會,現在社會普遍都有讀書會,可是很早以前法律研究中心就辦過讀書會,一個月閱讀一本法律書,參加者可以拿到十二本書,我們盡量找該書的作者來暢談他的著作。藉這樣的做法,可以讓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知道法律,而對法律沒有興趣的,可以產生興趣,這就是法律研究中心所做的工作。就業務的現實角度來看,也有助於業務的推展。我們可以看到相當多的會計師事務所都會設置一個企管公司部門,而由企管公司來規劃課程,透過這些課程,來服務客戶,或者是培養他的潛在客戶。永然聯合法律事務即是以這樣的方式嘗試,來辦永然法律研究中心。

第三個部分是地政士事務所。其實以房地產專業的立場講,在民國78年底我們就已看到房地產市場要走下坡了,但是一般社會大眾對房市景氣差的認知是民國79年5月,因為股市大崩盤,房市緊跟著差。所以,這個時候有先見之明的人就會說手上有多餘的房地產,要趕快在這時候出清。那個時候出清是最好的,但是有些人沒有,一直在等待下一個春天,結果沒想到這一次的冬天特別長。而且現在法院不動產的拍賣已經造成一種市場價格破壞,對不動產的交易是一種非常大的妨礙。我在從事法律工作當中,很早就感覺到作為一個律師,一定要專業化。因為法律領域這麼多、這麼廣,要全部精通根本不可能。從醫療服務觀之,醫院有醫院的經營,醫院有分科,醫師也有專科的經營型態,律師將來一定也會走到這個方向。所以,當時我覺得自己年輕、剛出道,要跟一些老前輩來比的話,有時候是很困難的。部份金融機構早就聘請某某律師為法律顧問,哪裡又會有你的業務機會呢?這時候一定要有個特別專長的地方,而且這專長不只是自己認定,而且是社會上大家對你有這樣的認定。如此,人家碰到疑難雜症就一定會來找你。所以我在民國67年就開始以這當作自己的專業領域。

我當時是個受雇律師,每個月領固定薪水,可是我的祖母給我一個使命,要趕快有積蓄,買第一棟房子。以前老一輩的觀念是有土斯有財,要盡一切的可能來買第一棟房子。在這種情況下,我利用晚上的時間教地政士法律,但前提是要先把地政士那套學懂,所以我到土地改革館上地籍人員訓練班,研讀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土地測量、土地稅法、不動產登記實務相關課程。了解之後才能跟地政士互動,再加上自身法律專長,這時就如虎添翼。他們懂的你懂,你懂的他們不懂,這樣的情形下才能帶領他們。一方面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大家也以師生名義建立彼此關係,學生遇到疑難雜症就會來找我解惑。我以前開各種班,不動產抵押班、開違建合建班、開土地開發班,有時候一個班可能要利用六個晚上來上十八堂課,有些是五個晚上十五堂課的方式來做。可是後來覺得我在案件處理當中,幫當事人處理遺產分割,或辦理共有物裁判分割,或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案件,獲得勝訴,而勝訴後一般是交給地政士處理。若地政士處理得好,我們裁判的成果在他手上就會獲得實現;地政士若處理得不好,可能之前的努力就會前功盡棄。因此,站在一條龍服務的立場,我就設置了地政士事務所。我一方面有專業的人員,他們也會對事務所其他人員產生氣息感染,有問題可以互相討論,如此就有相互砥礪、相互成長的作用。總之,為什麼要經營地政士事務所?就是為了要有配套的服務。

在事務所經營方面,客戶是我們重要的資源,須了解要如何才能把客戶維持住,如何能給客戶所需要的服務。當服務多元化後,就能增加客戶服務的範圍。國外在服務業裡,有個觀念叫one stop service「一站的服務」,即是在這個地方,你要什麼我給你什麼。比如法律事務所會涉及到民眾的法律事務有哪些?有商標、專利、或者是有關登記、稅務等等。這個不只是訴訟而已,有相當多的事項。如果說這些都能包含在內,客戶當然就不會流失。如果不是包含這麼多的項目,舉例來說,假設現在台灣有很多產業都外移到中國大陸,我是台灣的律師,只做台灣的事務,當你的客戶到大陸投資,問你「李律師,我現在到大陸投資。在台灣還會繼續有個點,但是我會到江蘇去設場。請問一下我在設廠時應注意什麼問題?」如果你回答「台灣的土地法我了解,大陸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部份我不知道,所以你不要問我」。那他下一個問題就是「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台灣有哪個律師對這方面問題比較熟悉的?」若你這個時候把他介紹給別的事務所,別的事務所這個部分也服務得好,他發現到別的事務所服務得比原來的事務所還廣、還好,請問各位,客戶會不會流失掉?答案必是肯定的。因為他不需要這個事務找你,那個事務找他,如果這個地方什麼都有,何必再換個地方呢?這就叫做one stop service。要達到這樣的情況,前提是要有這麼多的人才,才能夠有這樣的一個涵括。所以將來法律事務所的經營可能要考慮到,是要悠哉的開個獨立的法律事務呢?還是要什麼東西都有的醫院型事務所?還是說也希望像一個律師一樣悠哉,但我號招有各種專業領域的,在同一個品牌底下合署辦公。同一個品牌,每一個人生活都很easy,但客戶是共同的資源,大家可共同分享。大家可慢慢思考,到底要過什麼樣的日子。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做地政士事務所的原因。

就法律事務部分,我本來是受雇律師,協助兩位律師。他們把案子交給我,我幫他撰狀、幫他研究,甚至有些開庭、接見被告。累積到民國74年,我就自己開設永然法律事務所,多年後改名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也就是說在永然法律事務所的時候我是獨資的事務所,可是現在已經轉變到合夥的法律事務所。獨資為什麼要轉變成合夥呢?今天任何一個同仁到你事務所來,他心裡面也是有他的盤算。他希望有成就,希望有未來性。有些人喜歡平淡的過日子,當個受薪階級即可。但每個人都是律師,考試院發的執照都一樣大張,為何一定要永遠都受雇呢?為什麼沒有辦法當合夥律師呢?這樣是不是要面臨到這個律師八年要走了,另外自立門戶。問題是他已經做了八年,累積多麼好的經驗,為什麼不能大家有合夥的關係,讓他可以繼續做下去?但是,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擔任合夥律師,要有擔任合夥律師的條件,需考慮到這個人的健康狀況、品德、業務能力、專業事務的能力。這些事項如果都很不錯,同事間也處得好,這就是一個很好的合夥對象。所以合夥的好處就是能夠留住可獨當一面的人,他對事務所未來的發展若非是一種相乘效果,至少也是相加的效果。

有人看到律師光鮮亮麗的部分,覺得好像收入很不錯。但律師是否也有辛苦一面?先從好的方向來說,當律師最大的好處,就是增廣見聞。社會上發生事情,人家來找你,這是別人活跳跳發生的事,可能也都付出相當大的代價,他把這件事拿來跟你談。或是人家可能要新創事業,把這點子拿來跟你談。這不是增廣見聞嗎?律師如果業務經驗做得久,工作很投入,其實每個案子都是種學問。當社會流行大家樂時,我們就要知道什麼是大家樂;流行六合彩時,我們就要知道什麼是六合彩;當社會在流行網咖的時候,我們就要知道網咖是怎麼一回事。

另外,我還兼跨大陸方面法律事務。我從1990年開始跑大陸,其實是因為當時亞運在北京舉行,我的好友是中華民國壘球隊理事長,希望我幫他們加油打氣。到了北京後深惑中國大陸未來的發展真是不可限量!將來勢必會有相當多的台商到大陸發展,在這種情形下必須先了解大陸法律事務。要怎麼去了解呢?大學也沒有修這方面課程,以前這種課程算是一種「冷凍豬肉」。可是我還蠻幸運的,民國74年因中國國民黨文化工作會的關係,我接觸了大陸問題資料研究室,在那閱讀了些資料,也參與一些研討,寫些東西,所以我知道大陸法律的基本。

當我開始跑大陸,就不斷地收集這方面的資料,決心要籌組一個經貿考察團。因為今天要了解中國大陸,必須要去跑各個點才會有頭緒。上海是上海、福建是福建、每個省市都同,千萬不要以為去了上海,就以為了解大陸,其實只是瞭解大陸的上海部分。我就透過經貿考察團,自己設計行程,跟旅行社商量,再號召企業經營者,到中國大陸做考察。終於也在數年前,選定自認為中國大陸不得了的地方─上海,來設置服務據點,現在事實證明也是如此。

中國大陸的經濟改革開放是有計劃的,計劃先從經濟特區到沿海、沿江、沿邊、大西部的計劃。但在初期,經濟特區裡並沒有劃入上海,因經濟特區是種嘗試。上海每年在財政上上繳中央是六分之一,因此不敢把上海拿來嘗試,萬一失敗了怎麼辦?所以從汕頭、深圳開始,甚至後來再加入海南等。終於再把上海浦東,以浦東新區加入規畫。所以中國大陸上海黃浦江以西,我們叫浦西,是舊上海;黃浦江以東是浦東,是屬於一塊處女地,原本是農田。我們在經貿考察團的時候,因為上海自從有浦東新區,我們一定安排浦東新區。當時去看都是農田,可是那邊有斗大的兩排字:一年一改變,三年大轉變。我們原來認為不可能的事,但是浦東現在的發展做到了,這個改變真是不一樣。一般來講談到大陸都認為很落後,但是其實上海在最近這幾年來的發展,硬體上面的建設可以說相當不錯,可是我也必須要告訴他們說台灣的軟件部分,還是強過他們。二來大陸是有些地方是比台灣強,但是平均來講還是比不過台灣。我想在這個時候還是要為台灣爭口氣,不要把我們台灣看扁。不過問題是,如果我們自己一直往下沉淪的話,真的會蠻令人難過。所以,我覺得律師的業務可讓我們增廣見聞,可接觸很多新鮮事物,或者對社會上發生的事情可以比別人瞭解更多,會有不同的看法。

第二個好處呢?可以累積人脈。我們不要小看人脈。我曾在輔大影視傳播系上新聞傳播法規,當時我跟畢業班的同學講「不要忽略人脈」,一定要從現在開始好好建立人脈。一有機會跟任何人交換名片,就要把這些名片分類,現在電腦儲存資料也相當方便,動手把這些資料建立起來,可以有非常大的效用。以我個人來說,從出社會到現在,我認識的、接觸過的醫生相信不下千位;我接觸過的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建築師加起來最少也是千位以上;我接觸過的會計師最少五百位以上;我接觸過的地政士更是幾千人。這個的好處就是說碰到什麼事情,本身外行的東西不要自己下決定,多問幾個專業人,如果他是你的朋友,必會給你一些答案。我的事務所於民國八十年開始電腦化,光一個電腦化過程,如果有認識很多電腦科技人才,先問價錢合不合理,再談價。今天請人家做,人家當然是敲你的錢越多越好,一般人會認為律師收入不錯,開價格就四百萬,可是實際上可能兩百萬就解決掉了。這就是建立人脈的好處。

人脈除了要建立還要會運用,人脈會越用越熟,大家要把這個緣份結得深一點。我自從踏入律師界,有機會認識了林教授,他對我指導也很多,我也經常拜讀他的大作,我在教傳播法規的課程也常引用他言論自由裡的內容。一個當事人把他的身家性命交給你,你幫他維護成功了,他感激你一輩子,縱使沒有成功,你盡力了,他也為之潸然淚下。一個律師也不是開一個保證事務所,所以沒有辦法保證案件的結果,但你必須要用心、必須要盡力。律師是一個專業性的工作,一個良心的工作,做多做少,也許一時當事人看不出來,但是一段時間後,他一定會知道的。所以不要欺騙別人,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事情也許可以蓋過一時,但沒有辦法蓋過永遠。怎麼樣才能形成你的口碑,就是要透過你的服務。一方面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一方面能結交好朋友,形成一種良性循環。任何一件事盡心盡力,人家不會怪你,但若不盡心不盡力,當然會被抱怨。所以應該要重視每一份緣份,緣份要靠自己去經營。就做一個律師來講,選擇案件也是蠻重要的。案件經過選擇,挑選的都是好的人,結出來的緣份都是一些比較好的緣份,對自己一定會有幫助,在社會上被肯定的機會也越多。第三個就是說律師也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縱使我們說職業不分尊卑高下,可是今天當一個律師很自然的在各種場合就被突顯了。這樣的社會地位也是律師工作所得到的另外一個收益。

至於辛苦之處,社會上的任何事,有利就一定會有弊。第一個辛苦點,律師很忙碌。忙碌的時候有相當的業務,且有好的人際關係,這時必然會忙碌。因為人家一想到法律問題,根本不分現在你是否上班或下班,只要跟你關係夠,有時候不是自己的事,是別人的事,他會跟別人說「我剛好跟某個律師很熟,我幫你打電話問問」,一看,晚上十一點半。他要秀他的關係很好,你也只要借他秀一下,不然朋友白交了。若是一個人緣很差、業務很差的人,就不會有忙碌的問題。可是如果你用心,業務多,自然就會越來越忙,因為人家隨時都會想到你,有時候連假期也要犧牲掉。像台灣省旅遊局長委託我幫他辯護,這個案子是被以涉嫌圖利罪提起公訴,這個案子我特地登錄到花蓮去幫他辦,因為是人家介紹來的。卷宗從地上疊到屋頂就兩落,光看這些卷就要花多少時間?如果是time charge的話那很好,看卷都算時間。可是如果是case by case,一審多少錢,常常會覺得不划算。但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要把事情辦好,如果連卷都看不清楚就去開庭,第一個是對不起良心,第二個是砸自己的招牌。慢慢人家知道這個人辯論是有夠大聲,但是非常空洞。辯論不是聲音大就好了,內容也是很重要,還有你的書狀是不是有重點,讓法官、檢察官跟你接觸以後,是不是屬於把你當做一個可以尊敬的專業人士。

第二個,工作辛苦的地方是當社會變遷很快的時候,我們壓力很大。其實在民國六十七年開始當律師的時候,律師事務所一般來講不需要幾本書。只要民刑書狀的一本,第二本是六法全書,第三本是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三本走天下。可是今天三本可就是很難混了,時代不同,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社會變遷快,法律修改得很快,很多東西都要重新來過,不然開庭會踩到地雷。現在我們律師界要研究「交互詢問」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現在又有一個民間公證人,到底要不要兼辦認證業務。認證的責任在哪裡?不是說蓋個章就算了,章不能隨便亂蓋。

各位將來若有機會開律師事務所,一定要把印章管好,印章就是一輩子的名譽、身家性命。一定親自簽過名的文件才能蓋章,不然就要章自己鎖著,但像我有時候出國,在這種情形下如果章帶在自己身上,到時要用到你的章時該怎麼辦?這時候就有一個我能信賴的特別助理,如果我不在,一定要他看過,如果我在,就一定要我簽字,才能蓋章。我們律師界就發生過有些律師(包括我自己在內,當然我危機處理掉了)的章被蓋到有後續性的問題。如果把商業本票全部都蓋你的章,你可以說是偽造,慢慢打官司吧!如果根本不知道本票流到誰的手上,所以要應付的不只是法律,也要應付法律以外的,這個時候就要自求多福,要有危機意識。律師不是只有吃香喝辣,被坑的也相當多。律師對法律事務很熟悉,可是對社會其他事務不熟悉的時候,又沒有很多的時間去關心,當然會被坑。我認識很多醫生,醫生在理財方面被坑的相當多。因為醫生很懂得賺錢,忙著賺錢,至於理財,則常常相信別人,在這種情形下被騙的機會自然就多。因此,很多事情要做自己熟悉的,不然就是要找到真正專業、可靠的人。

人脈,其實在專業上也會有幫助。我們都知道,每一個人放在適當的位子是很重要的,不是說所有的人都可以做所有的事,雞鳴狗盜之徒也有雞鳴狗盜之徒的長處。所以說人脈、人際關係可以幫你鑑定這個人的能耐。比如說有一個人腦袋要開刀,問我說要找哪個醫生,我可以幫他打幾個電話詢問,如果都說這個醫生不錯,那就沒問題。如果說這個醫生還可以啦,一般來講說還可以的都是說不太可以,或者是說不知道怎麼說,這也是告訴你答案了啦!所以我們律師的工作壓力是社會變遷很快,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要能夠經常update。

又比如說過去我對房地產的事務較熟悉,問題當這個產業已成過去,我還固守這個部分,那不是太累了嗎?這時候就必須要轉。當然不是說這時候才要轉,我在看到趨勢已經逐漸形成,我就必須要轉,所以就要做各方面的研究。大陸法律制度我覺得有未來性,那就多花一些時間,不只要關心台灣法律的變動,大陸法律的變動也要注意。新的法律已經施行了,你還在講舊法?大陸早就頒布施行票據法,不能現在還在講銀行結算辦法,銀行結算辦法是在票據法還沒施行前才有的,有票據法就要用票據法。要了解這些情況,就要多用一些時間去充實自我。

第三,律師的壓力來源還有「業務」。律師不是營業行為,但是律師還是執行業務,所以要有業務來源。如果今天是獨資的事務所,沒有壓力,沒有業務的問題,因為自己有其他的事務,以家裡為辦公室,多做多賺,少做也沒有虧,也沒有危及到生活的問題。如果是三人的事務所,五人的事務所,十人的事務所,二十人的事務所,每天開門就是錢,颱風來休假就會很在意,選舉投票日放假一天,週休二日你必須要在意了,這個時候考量的是屬於經營面的問題。

再來必須要考量到你的業務。你到底現在需不需要加人?我們最近經常接到履歷表,沒有徵人啟事,履歷表一直寄來。如果要用一個,就要考慮到人事成本,到底有沒有能力去pay。而且也不單單是pay的問題,還有工作氣氛的問題。如果一個職場氣氛大家都很悠閒悠哉,動作都像在打太極拳一樣,這個時候公司會變成沒有效率的地方。所以用人要有相當的工作量、相當的人力讓他去發揮,這樣才有工作的氣氛。這是涉及到管理面的問題。

律師在早期的時候,以台北為例,我剛開始執行業務,登錄律師不到一千人,現在已經四、五千人。可是法律業務這大餅卻不一定增加這麼多,在這種情形之下,業務怎麼來?人家如何來找你?而且律師是不能打廣告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律師都必須參加社團,一方面是從事公益,一方面是一種人際關係的互動,包括也許可能因而有一些業務,所以我們業務的來源,消極面有一個案辦一個案,從我們自己原有的人際關係,同學、同鄉、同好、同宗這些去出發。這些有時而窮,而且你也不能期待他們有事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律師的業務是受限的。在先進國家的律師事務所,像多年前我到加拿大去,他們有一個律師事務所,那個律師事務所就專門有兩三個人專門作marketing,我們台灣的律師事務所,我們的律師公會禁止律師事務所雇用專門招攬業務的,可是實際上存在這樣情況。可是在國外律師事務有人專作marketing,但是我覺得他們比較高級,那台灣有一些業務員,真的不敢領教。就是說他們業務員是專門拉業務,拿傭金,可是他們不管青紅皂白案子拉進來再說,不是律師在判斷的前提下,有些不能打怎麼接呢?可是接了,就只好蒙著頭幹,這就有損我們律師的形象。不要認為律師是魔鬼的代言人。就是說我們律師的工作,在國外甚至在台灣也對律師有些評價,認為律師是吃銅吃鐵,可人家形容的是很可惡,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律師其實負擔的一個責任,就是說當你為某一個人代理時,你就會和他畫上等號。有時可能你只拿兩三萬的律師費,可是人家把你和他畫上等號。偏偏我們台灣人民看事情是這樣的角度,所以這也是律師相當辛苦的地方。

接著就是說律師名譽問題。我們都知道律師的名譽是相當重要的,但問題是你每天在這社會上打滾,要能夠在泥巴中打滾而沾不到泥巴,就是出淤泥而不染,這律師是相當辛苦的。所以在這部份,就是在處理案件時要有智慧、要能夠保護自己,不要自己明明是個律師,把自己當作當事人。像我們有時開庭遇到些蠻好玩的律師,他當事人的案子可以跟對造律師罵得面紅耳赤,今天就事論事、就案論案就好,何必和對造律師做這些攻擊,何況都是同道,人家丟個幾萬塊,你們就像瘋狗亂咬。所以我認為說我們律師要修養自己,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事情要看得清楚,當事人的事是當事人的事,對當事人的事盡心盡力,不要當事人的事變成自己的事,這並不是一個好現象。

律師也會挨告,這也是律師的苦。我們現在處在一個混亂的社會,多元價值的社會,各樣的人都有,各位一定知道像有一個人常常開著宣傳車到處跑,然後也有幾條狗,看板上都寫了一大堆東西,不知道的人有時還會相信這樣的東西,知道的人則一笑置之。若你的名字突然有一天也被寫在上面,各位的名譽有無受到損害?另外,挨告的問題,今天有人按鈴申告,花兩塊錢去寫一份狀紙,檢察官就先通知被告過來,有時候有些案子為什麼兩塊錢被告就一定要到,根本莫須有的事,我們的司法還要為這樣的人去浪費資源,司法資源的浪費也就算了,相關的人也一樣要去浪費資源,被告又不能夠不出庭,藐視司法。我們又要表現尊重司法,可是問題現在一些窮兇惡極亂告人的情形,可說越來越多。你越怕有事,他就越喜歡找你,越利用你這心理上的弱點,偏偏我們的媒體,你名氣越大越有報導價值,反正不管是真是假。

還發生過一種情況,他哥哥涉案,他弟弟來委託,結果弟弟是簽哥哥的名字、蓋哥哥的章,哥哥說要告偽造文書。到底是有居心或何內情,我們不得而知。那是別人內心世界。可是問題是你要知道如何去保護自己,所以這也是在法律工作當中讓人感到苦的地方。

不論甘與苦,總是要面對。首先,你進入這個行業之前,選擇要不要從事這個行業,進入後,你要選擇你要不要繼續這個行業,或退出這個行業。倘若你的選擇是要進入這個行業也不退出,我以此為終生職志,那就必須要自我調適。很重要的是,辦案應該要有選擇,到底是要重質還是重量?你要經營精品屋還是量販店?所以你要去選擇。個人建議,各位最好還是作精品屋比較好,比較會被尊重,也不會整天汲汲營營、忙忙碌碌,每天讓自己有些可以靜下來的時間。我們人最怕忙碌之後,不知道自己為何而忙,這樣對的起自己嗎?方向有沒有錯了?有沒有迷失自己?我們慢慢也會考慮這個問題。如果以前有前輩告訴我,我一定會謹記在心。其實我是一個在學生時代就很聽學長話的人,從大一到大三是比較好玩,到大四才用功,但是在這過程中,我要感謝我學長,指點我迷津,告訴我怎麼走。關於往後的部份,有些人也會告訴我,可是在法律事務所經營的部份,我們國內比較沒有這樣的書籍或文章來探討這方面的問題。可是對於律師執業,你的路要怎麼走,可以說非常重要。現在我的事務所也到了一定的規模,你要我馬上「瘦身」,可能不容易。但可以做這樣的思考,今天我提供出來,看你要作量販店還是要作精品屋,還是要作百貨公司,還是要作shopping mall,各位都可以來考量與選擇。但是無論如何,這個辦案的選擇一定要確定,也可以在選擇之下來作大規模的經營。

第二,一定要不斷的自我充實。不進則退,人生當中常常會踏進社會之後,就不再補充新知識,但是知識就是力量,如果你覺得當律師是用知識換得執照的,你就更可以肯定這個知識的價值,就必須要不斷充實自己的知識。你今天也明白人家為何來懇求你,就是因為你有知識,可是當你的知識已經感覺到是每天都很心虛的時候,那要如何去面對自己?如何去面對你的當事人?所以就必須要自我充實。像現在信用卡偽造的問題那麼多,到底怎麼偽造?過程怎麼樣?你都不瞭解,怎麼去法庭幫被告辯護呢?我曾打過玩具手槍的官司,這個到底有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就要深入了解,幫你的當事人作好功課。

第三,講究方法、善用時間。我們可以發現到,常有人講律師的工作、生活常是三個WWW,is writing、is walking、is waiting,writing是寫訴狀、契約之類;walking是走在法院和事務所之間;waiting可能是在法庭等著開庭。可以發現時間被切割得很細,這時候就得善用你的時間。千萬不要在那閒晃、不知所措、無所事事,可以在那打盹、靜坐,冥想也可以啦!不要浪費時間,虛擲光陰。所以要講究方法、善用時間。

第四,培養膽識。所謂的膽識,就是說今天我們常常有些工作,雖千萬人吾往矣。這種情形便是一種膽識。今天你處理一個案件,不是說在危急的時候就跑掉了。數年前我處理一個環球電視的案件,我是被通知去開董事會的,董事會開完後,原來的董事長居然要求這些董事退出。這時候你是要跑,還是要留下來協助你的當事人?如果你是一個有膽識的人,就應該留下來協助你的當事人。因為已經選擇接受委託去開董事會,也認知到你的當事人是沒有錯,但是別人要把他抹黑,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處理?這就是膽識的問題。

最後,要跟各位勉勵。每個人都是血肉之軀,要如何保持自己健康非常重要的,因為健康是事業的根本,「健康」是讀書的根本,「健康」也是你家庭幸福的根本。所以要把你的一生當做是一場馬拉松賽跑,不要當成是一個短跑。我們一定要保持自己的健康,尤其是台灣的生態環境污染的相當嚴重,所以自己也需要遠離一些污染源。不要說遠離台灣,要繼續在台灣生根,一方面推廣保護環境,另一方面自己要保護自己,不要去一些污染過多的地方危害到自己的健康,更重要的是要保持運動,運動可以促進血氣循環,可以幫你體內的毒素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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