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0月17日中國時報B2版記者陳芃所撰「保護區審議委員 納入公民團體」報導,北市約50%的土地都屬於保護區,近年陸續有開發案出現,引發外界對環境品質的關注。為此,北市府都發局研擬「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為了廣納各界意見,按照都市計畫組織規程,會議確實可聘請其他專家參與,未違背組織章程,最後決議通過,讓兩位公民團體代表成為最新的專案小組委員。專案小組同意長期關心相關案件的公民團體推派2位代表,作為小組成員,最後由樹黨發起人潘翰聲、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常務理事洪美惠出任。

  據都北市府發局統計,保護區內已建築面積以「士林區」最多、占39.26%,其次是「北投區」的15.43%。北市共有38處屬保護區內的建物密集區,總樓地板面積超過37萬平方公尺。專案小組召集人黃書禮整理出實質討論前的幾項原則;包括既有保護區內未開發的土地,以不變更為原則。第二是區內既有建築要變更為非保護區,必須不位於環境敏感區才能考慮。以及保護區變更案的重點將放在邊界處,和陽明山管理局時代取得建照的房屋,未來可以改建、重建等。

  筆者認為在不違反《都市計畫法》的規範下,保護區審議委員的成員邀請兩位公民團體代表,這代表北市府願意納入其他不同的聲音,是一個好的開始,也能讓人民直接監督政策的擬定與執行,希冀政府未來在許多重大政策的擬定,也能讓許多關心社會議題的民眾加入,得以發出多元的聲音,制定的政策也不至於背離民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有環保團體固然好,但環保團體仍需理性參與審議,對於開發行為如何兼顧環保予以把關,萬不可逢開發必反,這樣才能讓全民所接受,台灣才能穩健發展;否則,將造成台灣不進反退,如果如此,則絕非台灣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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