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0月25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吳佳蓉所撰「中山設計園區 年底前招商」報導,財政部長張盛和及台北長郝龍斌簽訂「中山設計產業園區」合作契約,採「地上權方式」,交由北市府規劃、招商,地上權存續期間70年,年底前公告招商;預估民間投資總額達新台幣157億元,創造300個就業機會、新台幣3.6億元產值。「中山設計產業園區」位置鄰近中山北路與民生東路交叉口,最早是台灣省菸酒公賣局中山配銷處。民國103年6月底前被活化作為北市都更處的「都市再生前進基地」URS21,已吸引不少設計師在此成立「工作室」;未來將保留現有三層樓建築,並額外新增建物。財政部國產署解釋,這次釋出土地主要為了協助發展設計產業園區,因此限定基地使用須以設計產業相關應用為主,但允許引進非設計類的附屬營利事業。

  筆者認為北市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合作針對坐落於台北市國有地的特殊性做不同的開發及標售,一方面保有該地特殊的歷史文化,另一方面可以活化國有地,並帶動當地商機,期望各縣市政府能齊心往這方向前進,讓每個縣市展現出自有特色與多元風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國有土地的活化近年來確實有比往昔更不錯的表現,就以此次「中山設計商業園區」的招商案,企盼打造出有在地特色的土地活化典範,這種靈活務實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仍要提醒政府的是藉這些活化所增加的收益,應當移作推動「社會住宅」之用,讓台灣之《住宅法》的精神目的得以實現,使台灣弱勢族群之「居住權」得以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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