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0月25日經濟日報A7版記者任中原所撰「全球城市居民 住房負擔好重」報導,據麥肯錫全球研究所發表的最新報告指出,全世界城市居民所承受的「住宅超額負擔」高達一年6,500億美元,約相當於全球年產值(GDP)的1%,主因城市居民人數激增,但住宅供給增加有限。這份報告對「住宅超額負擔」的定義,是指住宅支出超過家庭所得30%的部分。報告指出,其中以紐約、東京、倫敦等首要都會區超額負擔總額最高;北京、聖保羅等所得較低的城市,住宅成本對家庭財務的壓縮程度最重。

  報告中建議,應降低住宅興建及維護成本,降低購屋者及開發商的融資成本,且政府並應釋放更多土地來開發住宅。估計從現在到2025年,全球城市住宅更新及增建的投資額約需9-11兆美元;若加上土地成本,則可能需16兆美元。麥肯錫指出,「土地不足」乃因政府都握有大量的低度利用或閒置土地,以致土地供給不足。

  筆者認為台灣政府目前積極活化國有地,將精華地段土地採用地上權招標方式,來開發運用「非公用土地」,但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比例低於地上權招標開發商來興建飯店、商場或辦公室大樓甚多,這部分仍需政府聚焦民眾住屋的需求,而非僅單靠活化國有地就可以改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在幾個院轄市的城市,尤其是雙北市、台中市的「住宅超額負擔」較為嚴重,政府應加大《住宅法》的執法力度,使人民之「居住權」獲得確保。又公有地適當地釋出、改善交通都是屬於增加土地供給的方法,政府必須多加研究,並進行有效的規劃,這才有助於台灣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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