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3年11月14日聯合報B2版記者莊琇閔「公營出租住宅」報導稱:台北市興隆公營住宅2區新建工程昨舉行動土典禮,由台北市長郝龍斌市長主持。工程預計2017年完工,除規畫為「公營住宅」及「低收入戶住宅」,還有社會福利工作站、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公辦民營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身心障礙者社會作業設施等社福機構。設計理念以「垂直村落」的概念,於3樓、12樓、屋頂規畫垂直向的公共綠化休憩空間。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出,4年前推出「公營出租住宅」政策時,受到非常大的質疑,甚至遭反對,當時北市府承受的壓力非常大,但當第一座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推出後,却讓大家真正體會到公營出租住宅符合社會大眾的需要。至於公營出租住宅的租金,市長郝龍斌說:公營出租住宅的租金一定是周遭房屋租金7折左右,目前所有的公營出租住宅都是這樣運作。

  筆者認為台北市的住宅政策從實施公營住宅已踏出第一步,人民居住權也有保障,但在住宅的品質與結構上也能將社區周邊公共設施、無障礙空間等納入考量,在社會住宅完成後的社區管理也很重要,所以要給民眾一個好品質且安心的居住環境,並符合「居住正義」及落實《住宅法》,都必須在興建時一併將之計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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