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11月27日蘋果日報A18版記者潘姿羽所撰「老公寓補助裝電梯 首案新店開挖」報導,全台首件公寓增設電梯案,位於新北市新店區明德路,是棟屋齡36年的公寓,已獲新北市府補助新台幣218萬元。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更新發展科股長陳映如表示,新北市目前3案核准補助增設電梯,除新店案外,永和區信義段公寓以預審方式辦理,將補助新台幣170萬元,目前正在整合住戶意見;蘆洲區光華段公寓民國103年11月核定,可獲新台幣192萬元補助,待確定合作廠商後即可動工。台北政府則從民國99年便開始受理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目前核准補助26案,其中有18案事業計劃報核、核定3案。進度最快的案子位於中正區三元街,預計民國103年底便可完工。新北市府都發局更新處工程科科長湯勇循表示,雖訂有同意比例門檻,但部分公寓樓梯空間有限,須往外增建以設置電梯,變成所有住戶都要同意,整合難度高,因此市府委託崔媽媽基金會作為輔導團隊,若住戶有問題都可尋求協助。

    筆者認為「公寓補助裝電梯」是在無法透過都市更新的情況下,勉為其難的所生之產物,事實上老舊公寓折舊年限為50年,逾越此期限的老舊公寓無論在結構或居住品質上都堪慮,在老屋旁新設電梯僅能解決短期問題,但也無法改變房屋老化之事實,數年後如果房屋改建,電梯是否隨之拆除,長遠而言這政策固然立意甚好,卻無法真正解決老舊公寓應被汰換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都會區內的房子屋齡老,結構耐震不足,對居住者而言安全堪慮,政府宜用心,用力推動都市更新,才是治本之道!日本東京之「表參道」、「六本木」、「虎門」、「丸之內」、「汐留」……等都是都更成功的案例,台灣應多多學習,不要只注重政治內鬥、內耗,這將對不起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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