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2月2日工商時報A19版記者龍益雲所撰「加速老屋重建 竹市推簡易都更」報導,新竹市政府鼓勵老屋重建新添「簡易都更」方案,不須經都市更新審議程序,有助市民加速重建、換新屋,市府也達到優化市容目的。新竹市政府表示,簡易都更適用範圍擴及12個細部計畫地區,凡基地坐落住宅區或商業區,屋齡30年以上且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經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將依現況態樣、臨路及重建後建築配置條件,提供15%或20%容積獎勵。
竹市府指出,過去僅有都更這條路可走,雖可取得50%容積率,高於簡易都更的20%,全體所有權人也僅多數同意即可,但程序相對冗長,對具急迫性的民眾而言,可採簡易都更,僅循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照申請程序即可。竹市府強調,為有效增進竹市環境品質及居家防災安全,逐步改善並創造優質市容,積極鼓勵老屋重建,簡易都更具減輕自主重建經費籌措壓力,且不經都市更新審議的優點。

  筆者認為竹市府推出「簡易都更」方案有利於都市市容發展,與居住環境的提升,但經過都更後將產生更多房屋的供給,目前新竹高鐵站附近新房林立,而且空屋率甚高,竹市府一定要評估都更後,房屋供給量增加該如何消化,以避免形成房屋閒置的浪費。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目前台北市、新北市均有簡易都更,現新竹市政府推出「簡易都更」,足見台灣各地方政府均已重視「都市更新」。但是都市更新主要的法源-《都市更新條例》仍躺在立法院,盼立法委員們加把勁,讓該條例儘速修正通過,使台灣的都市更新更有效率,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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