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2月3日聯合報A9版記者陳美珍所撰「囤房稅來了 大清查不動產稅籍」報導,全國不動產稅籍清查即日起展開,因應民國104年5月首度開徵「囤房稅」,避免「非自住房屋」卻假「自住」之名矇混坐享輕稅,房屋用途將成清查重點,新屋、舊屋均在調查之列,且將優先清查大坪數房產。這項全台房屋及土地稅籍大清查作業,主要是執行財政部所訂的《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作業計畫》,房屋稅籍清查期間自民國104年2月起展開至11月為止。配合「囤房稅」的實施,不動產稅籍清查與往年略有不同,依據稅捐機關擬訂的清查作業計畫,今年房屋及土地的清查範圍,將著重在用途與設籍情形。其中,房屋部分以自用住宅為主;土地部分,除自用住宅外,還包括工業廠房、免稅土地等,大面積不動產均被列為優先清查對象。財政部提醒,房屋若出租供他人做自用住宅使用,已經不在自住房屋的範圍,必須主動申報按較高稅率繳稅。稅捐機關也會藉由稅籍清查,重新整理全台九百六十萬棟房屋的稅籍資料,並按照正確的稅率課稅。

  政府因應新制的房屋稅率著手進行房屋稅籍的清查,筆者建議民眾如名下有兩間以上不動產,先調閱每一間房屋稅籍資料,確定每間房屋現值後,再來評估哪一間適合用自住稅率或非自住稅率,以避免日後多繳房屋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既已實施新修正的《房屋稅條例》,民眾一定要瞭解相關的修正,將自己的房子妥適地選擇「自住」或「非自住」,藉使自己減輕稅負,而達到「節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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