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3月2日聯合晚報A3版記者游智文所撰「房、地拆開算 避稅出怪招」報導,房產節稅出新招,內政部公布最新實價登錄資料,台北市有一成交總金額達新台幣3.16億元的一、二樓物件,登錄前先拆算房地比,業者表示,先拆算房地比,日後轉手有機會少繳一些財產交易所得稅。此一先拆算房地比的物件,位於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為一棟屋齡24年、樓高17樓住宅大樓的一、二樓;實價資料中,除顯示此筆交易面積共126.3坪、總金額新台幣3.1616億元、每坪單價新台幣250萬元外,在交易明細備註資料中,還登錄自行拆算的一、二樓價格,以及土地、建物成交價。永慶房產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有不少屋主賣房子時,會在合約上註明建物、土地價值,並把建物價值壓低(因財產交易所得只計建物部份),減少獲利以降低稅額,不過此一方式,如果房地比和公告價值算出的房地比相差很大,國稅局未必會接受,可能會被要求補稅。

  筆者認為國稅局仍會用「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格」,來判斷該拆算比例是否合理,如果拆算出的土地市價及建物市價與現值比例差距過於懸殊,國稅局將會逕自更正,差額部分除了補稅外,甚至遭到裁罰。因此建議民眾在拆算價格時,仍須以公告現值做為拆算的基礎,而不要過於極端。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涉及房地產交易,稅務一定要注意,也就是一定要懂得「節稅」,進行「節稅」一定要合理,「拆算房地比」固然是一好方法,但要事先掌握實務的情形,這樣才可免於被挑剔!如果不知道實務,則宜請教律師、會計師或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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