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出版的「幸運雜誌」58期,介紹了李永然律師創辦的「永然法律研究中心」,全文如下:

  如果把李永然律師設定為嚴肅、所講所想都是法條,那是被傳統、保守的因子套牢;只見樹不見林,絕對見不到李永然的全貌,唯有策馬入林,才能究其實裡。

  李永然律師親切、和煦、謙虛,已突破了舊版律師的臉譜;而他創新、創辦法律出版公司、開辦法律教育訓練,推動法律知識普及,更是律師界絕無僅有,別無分號──沒有律師想到、也沒律師願意把時間、金錢投入在投報率相對低的律師業外。可是李律師願意。他兼任愚公及陶侃,移山、搬磚,一做三十多年,既吃力、收割期也久,但挑重擔的雙肩因此滋生了力量,一路上朋友、支持者源源不絕挹注能量,永然在這條傳遞法律知識的路上,並不寂寞。

  許多客戶和李律師打招呼,第一句話是:「李律師,我看過你的書。」「我上過你的課!」當下,知識的力量消弭了無謂的陌生,讓他和眼前的客戶有了共同的話題。許多當事人因圖書與課程而認識他,結緣久久,有別於其他律師同業幾乎是結識於案件、結束於案件;進入永然,也有別於其他法律事務所,因為有許多門,代表著不同的事業體。有法律事務所、地政士事務所、文化出版公司,以及「永然法律研究中心」。進入永然,可以看到律師同仁和當事人談話、地政士在服務客戶、圖書部門有讀者在看書。知識在時空裡流動。

  在其中,「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是一個獨特的部門,它讓李律師推動法律的腳步大步邁進,因為直接把職場的社會人士送進教室,讓法律知識直接教、直接學。律師當老師,頗能收一兼二顧之效,李律師早期因為研究不動產法律,而成為不動產地政補習班的講師,更因為頻頻接觸地政士,而深知職場人士學習在職法律的渴望與需求,而這塊法律學習的園地,仍然荒蕪,待有心人開闢。因此基於教育訓練的理由,李律師於1991年成立了「永然法律研究中心」,它同時也是「永然文化出版公司」的延伸單位,均扮演著法律知識及不動產知識傳遞的角色,只是它更精於職場法律的耕耘。

  企業經理人都明白,企業能重視人才,才能經營得有聲有色,所以要培訓人才,找出員工優秀的特質,經過培養訓練,成為企業的好手。李永然律師設置「永然法律研究中心」,除了一方面幫助事務所同仁進修相關的法律實務課程,增加學習機會,另一面也提供自己的客戶或一般民眾在職進修的管道。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成立的時間只比永然文化晚了幾年,開課的時間至今也逾二十年,經常額滿的熱勁,讓李永然律師堅持推廣法律的初衷得以繼續保持下去。

  因為多年的耕耘贏得好口碑,目前每月至少開辦三個課程與一個研習會,內容囊括一般性與專業性職場法律教育,因為法律事務牽涉極廣,舉凡營建、不動產、稅務、地政……,每一單項都可再衍伸出更多細項,亦皆可單獨開課。曾經開過的課,從早期的「土地增值稅修法」到「遺贈稅修法」、「都市更新條例立法」、「公司法修法」、「政府採購法立法」、「民訴、刑訴、行政法修法」……凡法律新增、變動,永然無一不開課,將新法的適用方式、立法用意傳授給相關業界,以扣環的方式帶動民眾學習。

  由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很早就投入不動產法律,竟造就了後來的精準眼光,使不動產的課程能經營得有聲有色,在房地產市場飆風甚熾的年代,糾紛四起,中央主管機關開始因應需求而制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考照等制度,永然法律研究中心也開設了考照班,以協助業界人士快速上軌道。如今政府打房,究其背景因素,實在是不動產相關的上下游產業實在太多太廣,牽扯利益、權利龐大,不只土地開發、營建、地政,還包括設計、稅務、銷售,都非常重要,涉及的標的金額也大,所開之課程如《公寓大廈公設點交》、《共有土地處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土地及建物使用限制》……等上百種課程,講師都是全台最優秀的專業會計師、建築師、律師及地政士等等,學員都喜歡,直言受益匪淺!

  至今,「法律,找永然就對了!」這句口耳相傳的話仍在外流傳,事實也如此,來永然法律研究中心上課的學員已達十餘萬人,除事務所客戶外,另有不動產業、金融保險業等員工來學習相關法律,永然企圖做到「讓法律不再艱難」,從學員的肯定聲中,可以知道,我們步步逼近。當了律師界第一號愚公,用傻勁賺得熱勁,李永然律師心甘情願,因為在法律的園地裡,園丁也通常是第一位賞花者。下次碰到他,叫他律師或老師,他都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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