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3月13日中國時報AA2版記者王玉樹「台電首筆高雄地上權標案,底價新台幣28億元」的報導稱:高雄房產新焦點亞洲新灣區,台電也有地要釋出!台電民國104年3月12日舉行「高雄展覽館對面特貿三土地地上權案」招商說明會,基地總開發面積高達12萬坪,開發量體比台北101大樓還高。台電大膽喊出底價新台幣28億元,雖民國104年3月12日有20多家大企業熱烈參與,但是廠商私下認為此價「高於行情」,是否進場要再評估。

  台電從2012年推出「10年資產活化計畫」,預計到2020年有19筆土地要釋出,多數是設定地上權案,有些則是合建,預計5月正式招標的高雄展覽館正對面這兩塊土地,原是台電高雄營業處的倉庫與空地,這也是台電在高雄的第一筆地上權案,總面積1.6萬坪,可開發樓地板總面積12.7萬坪,比101大樓的10萬坪還要多,未來將開發為旅館、百貨公司、電影院、企業總部等,台電招標權利金底價訂為新台幣28億元,地上權設定50年,到期可再延續20年,也就是租約期為70年。

  筆者認為台電釋出地上權標售土地,出發點乃為吸引企業高度的興趣,但招標條件過於嚴苛,是否能順利開發成功,仍需政府的審查通過,盼政府如此大的公有土地招標案,事先應通盤檢討北、中、南的土地行情訂出標售價格及許可程序與資格的合理性,避免參與標購企業者,屆時紛紛打退堂鼓,而讓政府的開發美意落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