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3月10日自由時報A6版記者李欣芳、蘇金鳳所撰「公共建物耐震補強率偏低 監委:出事誰扛」報導,中央與地方政府所屬公共建築物耐震不足,行政院要求逐年編列預算補強,但監委蔡培村最新調查發現,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強率有51.8%,但各地方政府的補強率則嚴重偏低,僅17.9%,監察院決議要求行政院督促中央與地方政府,逐年編列預算予以補強,蔡培村委員提出警語說,否則一旦發生大地震,責任歸屬要由誰來承擔?

  蔡培村監委指出,行政院在民國89年921大地震後,頒布「有關公共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方案」,將建築物的耐震指數提高,但目前全台灣各地約有五千棟建築物還未符合新的耐震指數標準,也就是不夠耐震。他表示,主要是了解行政院督促各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辦理建築物耐震補強情形,並調查有無執行不力。尤其是各地方政府所屬公共建築物的耐震補強率偏低,相關縣市都未編列預算予以補強,而補強率較佳的縣市,則是台北市與新北市。

  筆者認為行政院如有編列預算給地方政府,作為公共建物補強之用,地方政府應妥善安排運用,尤其近日頻傳大樓外牆磁磚掉落的意外,各縣市政府更應該注意公共建物的安全,尤其公共建物在平時都有洽公民眾及公務人員,更要讓使用者安心地進出使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公共建築物的安全性甚為重要,台灣地震頻傳,地方政府應儘速改善公共建築物的耐震,俾保公務人員及進出洽公民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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