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3月26日聯合報A11版記者蔡容喬、徐如宜所撰「以住代護創意播種 眷村復活了」的報導,高雄市文化局民國103年10月推出黃埔新村「以住代護—人才基地計畫」,為期兩個月公開看屋階段,逾千人次參觀,共收到一百零六件申請案,選出的五組提案人有服裝設計師、手工書創作者、木工師傅、動畫設計師和舞蹈家。此次以最高分入選「以住代護」方案的謝宜彣,是劇場服裝設計師,年齡不到卅歲,她與研究所同學、從事攝影、網頁設計的好友提案申請,要建立七個人共同的居住及創作空間。謝宜彣說,以前常騎機車看眷村老房子,「很喜歡這邊的氛圍」,沒想過有一天能入住,作為實現夢想的發源地。另一組入住者陳鴻文原本在北部,從3D動畫師跨域從事室內設計,「老房子沒有距離感、有溫度」,他南下尋覓老房子,一開始鎖定鹽埕區,得知可申請入住眷村,決定試試看,附近有不少舊眷村遺留的廢棄家具,打算進行修繕,「未來邀請鄰居辦活動,教大家修理舊家具」。

  黃埔新村建於民國36年,已畫為高雄市文化景觀。住戶已陸續搬遷,因屢遭民眾通報環境雜亂、偷竊案件頻傳,市府向軍方申請代管十一戶,並提出「以住代護」,徵選愛好眷村文化、具有各領域專長人才入住、維護。該項計畫合作為期三年,由市府負擔基礎修繕經費,入住者以實際居住行為,減緩建物的損害,共同守護眷村文化景觀。

  筆者認為高雄市政府運用以住代護的方式讓有創意的青年民眾來駐住文化古蹟中,並藉以活用該景觀,相信在未來的日子,青年的創意搭配地方古蹟,一定可以開發出另一觀光景點,並減少政府維護支出的預算,期待更多的地方政府能效法,更加活化古蹟資產。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眷村」是一歷史名遺留下來的生活居住文化,宜加以適當保留並活化,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的此一構想,值得肯定。若活化後與「觀光」結合,必可為台灣經濟加分,台灣加油!高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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