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4月8日聯合報A14版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投書「我有個夢…人人都是有巢氏」乙文,提到居住問題一向社會大眾關心,過去強調「住者有其屋」的自有房屋居住目標,到現在強調「有土斯有財」的投資房屋賺錢目標。如此也導致房屋市場結構性轉變,造成房價高漲雖對居住者不合理,但對投資者卻仍有上漲空間的預期。就房屋本質言,提供安全舒適的居住應是原本目的,投資賺錢應是後來的附加價值。這也說明房屋的居住使用(消費)與居住商品(投資)雙重特性,兩者發生衝突,應回歸房屋本質,以使用消費為主、商品投資為輔,不要本末倒置。

  居住正義的內涵至少包括三部分:第一是「健全房市」,確保市場機制健全,透明房市資訊,避免哄抬炒作;第二是「居住公平」,擁有多屋與豪宅者應多負擔居住成本,而擁有一屋自住者少負擔居住成本;第三是「居住保障」,確保每人的居住權利與品質,特別要保障弱勢者確保其租得起適合房屋居住。政府若能透過上述三方向的努力改革,應可讓人民感受到政府落實居住正義的決心,對未來可以有能力居住在適合住宅產生希望。房市長期不合理,改革必有陣痛,只要能讓多數的居住者不受到影響,而少數既得利益的投資者扭轉至合理方向,即應堅持改革之路線。身為長期的住宅教育研究者,我有個夢想,台灣人民只要努力便可以居住在舒適的房屋裡,達到「住者適其屋」的目標。

  張教授在其文中提及了居住正義的三個內涵,的確是從政者可以評估考量的方向,先建立良好的市場交易機制,再透過稅負制度來調整每一家庭所負擔的居住成本,最後讓人人都能適其屋;現行政府對房市地努力像多頭馬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一個整體規劃及目標,為了壓抑房價就提高稅負,卻未必真能創造出更多平價住宅的供給,讓「住者適其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