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10月12日工商時報A12版記者劉朱松所撰「台中市 首批社會住宅700戶 後年起完工登場」的報導,在台中市政府宣布推動8年共興建1萬戶社會住宅之後,台中市都發局已確定包括太平區育賢段、大里區光正段,及豐原區安康段等3處的社會住宅案,民國105年共編列設計監造費及工程費的預算,共約新台幣1.21億元,將由市府發包興建,預定民國107、108年完成後,可提供700戶的優質好宅。

  台中市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他期盼上開3個社會住宅的預算,能獲得台中市議會支持,等全案通過後,該局會逐年編列興建經費共計新台幣17億元。另外,台中市府近期新增可無償撥供開發的國有土地西屯區惠來厝段,與豐原區火車站後站都更案等多元方式所取得用地等,預估未來4年內約可興辦5,098戶的社會住宅,可逐步落實市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的承諾。

  筆者認為興建社會住宅,增加房市的供給,是立意良好的政策,而非透過稅負、利率來控管不動產的需求,讓過多的干預造成經濟衝擊過大,既不能解決民眾住的需求,另外還造成台灣經濟成長的衰退!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立法院原已制定《住宅法》,政府有責任落實《住宅法》,保障人民之居住權;切勿不斷地打房,一則加重人民的稅負;另一則妨害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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