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3月1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盧姮倩所撰「社子島開發 「三沒人 恐無家可歸」的報導,即使多數民眾沒參加社子島i-Voting開發案投票,北市府仍宣布「生態社子島」方案勝出,將啟動開發程序。但在地市議員指出,社子島雖設籍九千人,實際可達二萬人,其中約八%至十%的「三沒」居民,也就是沒土地、沒房屋所有權、沒社子島戶籍的居民,他們不僅無法投票,也不適用安置方案,恐無家可歸。社子島專案辦公室執行長易立民坦言,確實較難處理,將配合今年的查估情況,討論是否納入安置方案。

    一名五十多歲的陳姓住戶向台北市議員何志偉陳情,指他在社子島生活超過廿年,獨自扶養兩孫,但因與地主有糾紛,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及土地權狀,向區公所申請登錄戶籍遭拒,不僅無法投票,也不適用任何安置方案,未來可能被迫搬遷。台北市市議員陳重文也說,早期社子島居民對土地所有權概念不深,加上長期禁建、限建,或是學校資源不足,家長選擇遷戶口,讓自己孩子跨校區就讀,粗估有八%至十%居民未設籍在社子島,也沒有房屋、土地所有權。

    對此,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易立民表示,若戶籍不在社子島,也無房屋及土地所有權者,可能較難處理,先前也未針對相關住戶進行調查,目前安置方案尚未定案,將配合今年啟動的查估作業,清查人口、建物及土地產權等,再與住戶討論明確安置計畫,若沒房沒地沒戶籍的人口達到一定比例,會評估研擬相關方案;另會與社會局合作,照顧社子島弱勢居民。

    筆者認為社子島地區的開發,是台北市政府應該努力的方向,早期興建的房屋在禁限建的情況下,早已不符合現代建築的規定以及都市設計,所以北市府無論採取任何一個開發方式,都應該努力進行,而關於居民住戶的權益,不該只是地政局或都發局的責任,全市府都應該橫向溝通配合,才能創造社子島與居民的雙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政府在近年相當沒魄力,令民眾傷心!台北市政府也不例外,不外說「社子島」,而先以萬華龍山寺旁的艋舺公園之遊民都處理不來,可見「公權力怠惰」;至於「社子島」務必趕緊開發,因台灣已自民國101年12月30日開始實施《住宅法》,有效並兼顧環保的開發,才能確保當地居民的居住權;台北市政府加油,切勿辜負台北市民對您們的期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