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6月3日中國時報A4版記者周思宇所撰「葉俊榮:3個月內提住宅法修正」的報導,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社宅計畫已規畫8年新台幣4000億元經費預算,政府有配套財務措施,內政部已完成融資平台及土地釋出等面向準備,並預計3個月內提出住宅法修正案報院。政府將以新建、包租代管、容積獎勵方式推動社宅。葉部長表示,20萬戶社宅目標是經完整分析後框定的目標;政府推動社宅,一方面是解決居住問題,一方面是因社宅自給率遠落後國際現況。國內社宅比重僅約0.08%,遠落後先進國家平均的5%。

  至於包租代管,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說,過去政府租屋平台做不成,核心問題是房東因避稅不願參加。他並強調,房東意願是住宅租賃制度成敗關鍵,有100多萬戶空屋在出租市場上流動,但國內其實有200萬空屋,只要房東拿出5%參與包租代管,8萬戶目標就可達到。內政部將研議《住宅法》修正,給予租稅優惠,如房屋稅、地價稅、租金所得稅,引導房東參與。未來第一階段透過修法,推動社宅包租代管,第二階段讓民間租賃業也發展起來。

  筆者認為國內的社會住宅需要加速執行,並搭配相關配套措施,如搭配包租代管、容積獎勵來大幅增加民眾及建商的誘因,或者透過租稅的優惠或減免,讓更多人參與,才能有效率的解決民生居住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住宅法》是一部保障人民「適足住房權」的法律,藉以落實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的人權保障,《住宅法》已實施數年,若要讓它更具體可行,將之修正有其必要,讓「社會住宅」的政策能快速落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