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6月18日經濟日時報A1版記者吳秉鍇、宋健生所撰「台南房屋稅 將漲67%」的報導,台南市公布最新房屋標準單價調整案並將從民國105年7月1日實施,分三年漸進式調整,調幅各為54%、65%、80%,平均調幅67%,並追溯至民國90年7月1日後設籍的新舊房屋,為全國首例,預計約11萬戶的房屋稅將增加。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先前曾建議調漲120%,消息曝光後引發不小反彈。台南市稅務局表示,此次調整採漸進式,以減輕市民負擔,若以第一年的調幅來看,與其他五都院轄市比較是最低的。

  台南市政府指出,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自民國73年第一次訂定後迄今未調整,屢遭審計單位糾正;此外,中央也要求地方政府應適度調整非新建、增建或改建等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至合理造價的40%至50%。以台南市一棟四樓透天房屋為例,目前每坪標準單價不到新台幣9,000元,與實際造價及市價相比明顯偏低,導致稅收不足以支應公共建設。台南市府指出,為因應標準單價逾30年未調整,此次調整將適用自民國90年7月1日以後設籍的房屋,但為減低衝擊,採較低標準實施。

  筆者認為房屋稅的調整,對民眾影響甚大,從過去的「豪宅稅」到「囤房稅」,到現在縣市政府仍持續針對房屋稅不斷調整稅賦,尤其房屋稅是持有稅,並非移轉稅,更容易造成民眾生活上的負擔;希望政府仍應適可而止,能多增加民眾收入而非增加政府收入,才是正確的執政之道。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因民粹喊著「居住正義」,政府非但未實現「人人有屋住」的居住權,卻反而藉機加稅,加重人民稅負;使原本經濟不景氣,人民營收不佳的情形下,又雪上加霜,政府財政單位確實要適可而止,要能「苦民所苦」,才是愛民的大有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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