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7月1日工商時報A23版記者龍益雲所撰「桃市 首批民間住宅包租包管公開招標」的報導,桃園市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多管齊下,首創包租包管模式第一批「蘆竹區民間住宅包租包管」委託專業服務標案正式上網招標,預算約新台幣1,605萬元,將在民國105年7月26日截止,對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應極具吸引力。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將以實質政策鼓勵民間釋出空屋,並作為「社會住宅」,首批選定桃園市蘆竹區100戶試辦3年,招標對象為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及非營利事業團體,有別於內政部營建署具媒合性的服務平台及台北市政府代租代管。

  桃市府都發局強調,期待透過「包租包管試辦計畫」,逐步累積民間釋出空屋活化的具體案例經驗,若成效良好,將逐步檢討推廣各區,以達活化運用閒置住宅資源、有效提供每一行政區都有社會住宅的目標。桃市府都發局說,未來出租對象分兩類,居住或工作桃園市的民眾,符合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122萬元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新台幣4萬7,922元,且在桃市無自有住宅,就可申請,租金為市價8折;若再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弱勢家戶,租金為市價6折。

  筆者認為桃市府首先推動民間住宅包租包管計畫,是好的開始,如果試行成功順利,會讓許多地方政府推廣及多屋族的屋主都會參與,期待這次政策的成效,並能有效解決一部分的居住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肯定桃園市政府的作法,因為《住宅法》中的「社會住宅」,不是只有政府自行興建一途,包有多元途徑,桃園市政府的作法,有利於使「社會住宅」的數量達到社會上的需求,其他縣市政府可以觀摩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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