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7月23日工商時報A10版記者方明所撰「政府當二房東 落實社會住宅」的報導,為落實蔡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見,內政部營建署在座談會上首度透露,將以地方政府當「二房東」方式,包租代管8萬戶房屋來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初期先在6都(直轄市)辦理,每市1,000戶、總計6,000戶,預計於民國106年上路。

  另外,也將首次建立「凶宅險」的機制,房屋有跌價時的補償保障;其他配套措施方面,於稅賦減免部分,若房東參與包租代管政策,每月租金所得新台幣1萬以內可免所得稅,另外必須支出可扣抵,營建署國宅組朱慶倫組長表示,政府希望透過稅負優惠、專業管理以及保險制度,吸引更多房東參與社會住宅計畫。在政府自行興建社會住宅方面,政府預計直接興建10萬戶社宅,土地來源可無償撥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外,於《住宅法》修正案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可辦理長期租用。

  筆者認為政府開始具體規劃社會住宅相關配套措施,是好的開始,在良好具體的規劃後,接下來就是考驗政府執行政策的能力,也期望政府大力宣導行銷,讓更多房東能有信心參與政府之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政府要停止打房,用心落實《住宅法》蓋「社會住宅」,保障弱勢,讓人人有屋住;而「社會住宅」宜採多元來源的方式,像「包租代管」就是一不錯的點子,但必須政府有良好的管理能力,政府加油,為台灣打拼,讓台灣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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