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8月9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林潔玲所撰「老屋拉皮 不會加稅」的報導,近來有民眾疑惑,為房屋外牆斑剝老舊而進行拉皮的住宅,會不會增加房屋稅。財政部官員說,若僅進行外牆補強重新整理,或是進行外牆防水工程,因該補強作業並不影響原建築物的基礎、梁柱結構等,不會增加房屋稅額,無需加徵房屋稅。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房屋稅須申報設籍課徵範圍內的包括增建、改建,在原建築物增加面積或高度,或是將建築物的一部分拆除,在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加高度或擴大面積

  至於有屋主為有效利用房屋室內外空間,在建物頂樓增建房屋或搭蓋設有頂蓋、圍牆及門窗的建築物,也有為了遮陽防雨而在頂樓搭建「屋頂棚架」後,再加裝窗戶或以鐵皮圍用者,這類頂樓增建的建物,因為都具有頂蓋、梁柱或牆壁,已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因此應依規定併同原有建物課徵房屋稅。

  筆者認為老屋拉皮後,的確不應增加房屋稅課稅現值;但是老舊公寓如果加裝電梯,房屋現值是會被調高進而增加房屋現值,所以民眾在針對老舊房屋的改建、修繕或新增固定物時,一定要了解是否會影響持有稅賦後,再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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