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3日工商時報A1版記者王姿琳所撰「避遺產稅 小心反補繳贈與稅」的報導,為避免繳納高額遺產稅,許多人會在生前透過財產移轉方式做租稅規劃,但小心聰明反被聰明誤!財政部表示,現行遺產稅免稅額新台幣(以下同)1,200萬元,另有配偶、直系血親等扣除額,只要遺產總額低於免稅額,就會被核定為「免稅案件」;然而,若透過「贈與」等方式移轉財產,反而有被補徵贈與稅的可能。

  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查核轄內被繼承人甲君的遺產稅案,發現甲君的繼承人僅有女兒乙君1人,申報遺產僅銀行存款新台幣120萬元。經查後發現甲君於死亡前2個月內分別密集提領現金予乙君新台幣108萬元、656萬元。官員指出,上述案例中,乙君結婚時受贈額減除新台幣100萬元後,餘額8萬元及另取得的656萬元,合計新台幣664萬元屬於甲君生前的贈與,經減除220萬元免稅額後,贈與淨額444萬元,核定贈與稅額新台幣44萬4千元。國稅局進一步解釋,甲君生前密集提領764萬元移轉給女兒,屬死亡前2年內贈與,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甲君遺產總額核定為新台幣884萬元,經減除免稅額、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及喪葬費等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尚無應納遺產稅額。

  筆者認為被繼承人生前兩年內贈與都會被視為遺產,所以繼承人不要因為怕被計入遺產課稅,而開始在被繼承人生前隨意的移轉財產,建議諮詢地政士、會計師或專業的律師,政府仍有提供節稅的優惠方式,不要道聽塗說,自己隨意亂做最後遭國稅局追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節稅」是一門專業的學問,政府也有便民措施,但不要隨便諮詢後,就自己去做,有時弄錯了,欠缺全盤考量,反而得不償失,此不得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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