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A6版記者王孟倫所撰「金管會挺都更 擬排除銀行放款限制」的報導,為協助推動都市更新政策,金管會宣布兩項政策,建議修訂《都市更新條例》,讓銀行辦理都更可排除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三十%的限制;且銀行老舊行舍投入重建都更,自用比率從原本五十%改為二十%以上即可,以提高都更誘因。事實上,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除了排除《銀行法》有關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三十%的限制,並提出貸款年限不受三十年限制。另外,內政部也將提出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核定再交付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下會期可望三讀通過。

  另外,對於銀行以「老舊不動產」參與都更,現行《銀行法》及相關辦法規定,銀行原有不動產就地重建取得新不動產,須有五十%以上為自用;不過,實務上,銀行老舊不動產參與都更,因容積獎勵措施,取回的新不動產往往無法符合自用比率規定。因此,金管會決定放寬規定,銀行以原有不動產參與都更重建取得之新不動產,自用比率從五十%降至二十%以上,且不得低於原自用面積,藉以提高銀行參與都更的誘因。

  筆者認為政府大幅放寬都市更新的放款限制,有助於民眾自辦都市更新,但除了融資放款外,政府應仍有許多配套措施,例如租稅優惠、容積獎勵等,這樣會有越來越多民眾同意參加都市更新,而不是像現在台灣都市更新,幾乎已停滯。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都市更新是台灣都會區一定要走的一條路,《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立法院應列為優先法案,趕緊通過,這樣才能讓民眾及業者相信政府的決心;至於金管會的新措施也是不錯的。在此要提醒蔡總統,人民要的是「安居樂業」,「經濟」政策多一點,「政治」少一點,人民生活才會改善,總統的民調才會回升,蔡總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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