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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文化編輯部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卓怡君於2月16日報導:「上兵退伍、目前無業的53歲男子盛重遠,假冒軍情局少將處長,遊走兩岸行騙,曾任中國北京市政協委員的中國富商韓志軍上當,上櫃電子公司驊訊董事長、殯葬業者也遭詐,盛重遠還打著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的名號,向國小同學詐財,先後得手1737萬元,新北地檢署拘提盛嫌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雖然因本案涉及詐欺罪目前在司法處理中,不便評論,但嫻熟法律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有感而發地指出,這幾年在台灣詐騙事件頻傳,被害人紛紛提出刑事告訴,但被害人在提起刑事告訴時,往往忽略了刑事告訴與民事起訴的不同,而致權益受到耽誤。

  李永然律師強調,詐騙案的受害者,是依《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提出刑事告訴,但在李律師實務處理經驗中,卻常有當事人誤以為提出「刑事訴訟」便可一併要求「民事賠償」,其實不然。李永然律師語重心長地呼籲,實務上,刑事訴訟歸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歸民事訴訟,若只提出刑事訴訟是無法追償民事賠償的。當事人必須依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的規定提起請求損害賠償訴訟,追究詐欺者的民事責任,才能獲得賠償。日後詐騙案的受害人切不可忽略此項重點。

原始新聞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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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與你
作者:林國泰
出版日期:2006/08
書號:2B01-1
定價:320元

社會犯罪事件於今頻傳,每天媒體報導不斷,除了教育、社會問題,民眾對於犯罪的法律知識不足是犯罪原因之一,不教而殺謂之虐,古訓有云,然刑法教育付之闕如,尚停留在正當防衛、易科罰金、自首、緩刑……等文字上,更別論了解與預防了。刑法與生活其實息息相關,民眾的刑法教育實應主動為之,否則壞事臨頭,後悔為時已晚。《刑法與你》一書作者曾任職法官,他將經驗所得編撰本書,內容以刑法架構為主,分為總則基本概念篇、分則案例解析篇,將刑法完整的解說,文字淺顯易懂,一般民眾均可閱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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