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6月2日自由時報A4版林彥彤記者所撰「蓋農舍修法加嚴 去年申請驟降」的報導,我國農舍約有一萬六千多筆,但農舍主人實際具有農民資格的卻不到四成,行政院農委會表示,過去每年新增申請農民資格人數總是破千,其中許多其實不是要務農,而是為了興建農舍。從申請農民資格人數,大概可以看出每年申請農舍興建的數量。二○一四年申請農民資格的人數有二千五百一十三人、二○一五年更高達二千九百○五人,但於二○一五年修正《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加嚴標準後,二○一六年的申請人數就已明顯驟降,僅剩六百四十三人。水保局更累計到二○一六年,申請建造農舍數量已高達三萬二六○四案。

  農委會水保局林長立副局長指出,依據《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規定,興建農舍的土地,僅有十分之一可蓋建築物,由內政部營建署管理;其他十分之九則必須要有實際務農行為,諸如興建水池、鋪水泥、造景觀池等皆不行。為了防範違規濫建農舍,農委會也與內政部等跨部會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促使地方政府依據《地方自治條例》對違規農舍嚴加稽查開罰,以落實農地農用政策。但每個地方違規態樣不同,執行稽查強度與速度不一,有些違法建造豪宅、廟宇等,政府再針對第一次違規開罰新台幣六萬元、第二次新台幣八萬元或甚至十二萬元不等。

  筆者認為除了宜蘭以外,其他各縣市違規其實也相當嚴重,尤其十分之九土地面積作農業使用之規定,許多民眾為了增加此使用面積而鋪設水泥加蓋增雨棚,導致違規,各地方政府應對此加強查核,畢竟保存農村的樣貌而不過至度開發,才能保有該使用分區規劃的目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農地的管理確實重要,政府應用心管理,才能真正落實「農地農用」!至於「農舍」管理也攸關農地使用,目前已有改善,盼能持之以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