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68日自由時報A10版徐義平記者所撰「拚社宅包租代管 砍自購、修繕補貼」的報導,106年「住宅補貼」計畫預計自七月廿一日起開辦,租金補貼維持計畫戶數五萬戶以上,但自購住宅與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戶數均減少。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將資源有效集中於租金補貼,以符合正在推動的社會住宅政策,購置住宅與修繕住宅利息補貼戶數將逐年遞減;這兩項補貼的期限分別為廿年及十五年,財政負擔其實相當沉重。

  至於租金補貼則維持五萬戶以上,每月每戶補貼金額分四級,北市每月五千元台幣最高,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市及新竹縣每月四千元台幣,台南市及高雄市每月三千二百元台幣,其餘縣市每月三千元台幣,補貼期限一年。配合社會住宅計畫的「包租代管」政策,將資源集中於租金補貼,目前仍以台北市租金補貼每戶每月台幣五千元最高。有業者指出,去年租金補貼及購置住宅補貼申請戶數幾乎為十比一,顯見租金補貼需求強勁,因此營建署將有限資源集中於租金補貼。

  筆者認為,政府為了解決民眾租不到房子的問題,推動「包租代管」制度,也就是希望藉由第三方的租屋平台,協助代管房東的房屋,鼓勵房東釋屋。但「包租代管」的風險與所衍生出來的法律問題也不能不重視,建議民眾可向專業地政士或律師諮詢了解,俾保自身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肯定目前政府為了落實《住宅法》,保障人民的「居住權」,而有「租金補貼」的政策;但李律師進一步表示,政府最重要的當務之急是把「經濟」弄好,人民收入增加,才是根本之道,台灣加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