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623日自由時報A21版鍾泓良記者所撰「北市府推『防災避難室』解禁 可做商辦」的報導,台北市政府拜會中央,提出檢討防空避難室的放寬使用。

  台北市建管處解釋,市府會檢討防災避難室的使用,因大安區信維市場民國106年三月熄燈後,原本有意要讓超級市場進駐,卻發現防災避難室使用處處設限,因此希望建管處向中央反映。

  中央原為因應戰爭避難的需求,於《建築技術規則》中,規定建築物須留設防災避難空間。但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統計,北市去年底約有2.9萬座「防空避難室」,容留人數竟高達2,110萬人,接近台灣總人口!

  台北市建管處又說,如果台北市的防空避難室留設數量超過需求,那應該檢討有沒有空間可以放寬利用。若防空避難室解編,將可回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可做為商店、辦公室等使用。

  至於如何放寬?台北市建管處目前草擬依建築興建時期去調整面積,如建築防空避難室面積為200平方公尺,當年規定留設50%,換言之,剩餘100平方公尺可做其他用途。

  台北市都發局官員也指出,防空避難室若解編,就是回歸《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只要符合建管、消防等規定,就有機會回歸商業、餐飲或辦公室等使用。

  筆者認為,土地的利用原本就應按照需求規劃,若台北市的防空避難室留設的數量早已超過需求,那麼防空避難室的編制確實應該檢討。活用土地,符合經濟效益,民眾生活環境也更好!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所有的都市管理、建築管理必須與時俱進,做合理的限制,這樣才能有效運用資源,台北市政府的調整是正確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