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6月22日經濟日報A4版楊文琪記者所撰「北市降囤房稅 建商利多」的報導,台北市議會法規會審查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北市府擬鬆綁建商「囤房稅」,一年內待銷房屋囤房稅率從3.6%降為2%,法規會決定再放寬,改為三年內未售出的待銷房屋,稅率降為1.5%。不過市府希望保留彈性,亦即未來房市若好轉,1.5%稅率的年限可縮短為一年或兩年。另外,議員也同意市府提出的勞工住宅、BOT學生宿舍、市有住宅等房屋稅都降為1.5%,而因繼承、共同持有的房屋,稅率則為2.4%。先前北市府為因應囤房問題,北市府的囤房稅,自住房屋三戶以內全國適用稅率1.2%,逾三戶的房屋若座落在北市,第一、二戶房屋稅提高為2.4%,第三戶(含)以上房屋稅,每戶房屋稅率3.6%。建商一年內未售出的房屋,超過三戶都課徵3.6%。

  台北市府「囤房稅」實施後,不少建商認為不合理,強調這是「銷售中的房屋」,並非「囤房」,而且近兩年房市不佳,很多成屋三年也賣不掉,經多方陳情,柯市長認同這個說法,兩年前提案修自治條例,決定依起造人持有待銷的住家房屋,於起課房屋稅一年內未售出者,房屋稅降為2%。有多位議員認為,北市府自己的房屋沒賣出去,都只課徵1.5%的房屋稅(指美河市的聯開宅),為何對建商的房屋要課2%,顯不公平,尤其現在房地產確實不景氣,建商手中成屋賣不出去,並不是不願意賣,稅率應該比照市府持有的房屋。台北市財政局局長陳志銘表示,經熱烈討論,雙方達成共識,也就是未售出的待銷房屋三年內的房屋稅率都降為1.5%,但市府希望保留一點彈性,未來房地產景氣轉好的時候,可以縮短時限為一至兩年。

  筆者認為台北市政府針對囤房稅開始做調整是好的開始,這幾年房地產景氣相當冷清,政府的確需要將過去為打房而實行的政策,逐一做檢視及調整,畢竟房地產景氣不好,影響的也是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地方政府的稅收,同時也影響房地產的相關行業。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柯市長自接任市長以來,一直處理郝前市長時代所遺留下來的問題,目前還針對道路地的容積也做處理,而今又要面對不合理的「囤房稅」,囤房稅顯然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為了讓台北的房屋稅合理化,取消「囤房稅」是必要的,柯市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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