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76日蘋果日報A11版的綜合報導「北市建商囤房稅昨起降為1.5%」、經濟日報A15版楊文琪記者所撰「北市調降建商囤房稅 過關」、自由時報A8版郭安家、鍾泓良、徐義平記者所撰「北市大降建商囤房稅 3年內1.5%」報導,台北市議會已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自75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銷售中新屋,三年內都可享1.5%房屋稅;民國10371日迄今未售出的餘屋,建商可再獲兩年1.5%稅率的寬限期。新稅率較3.6%的「囤房稅」大為降低,且逼近1.2%的自用住宅稅率。北市財政局粗估一年稅收減少新台幣3.5億元。

  原本制度為建商取得使用執照1年內未售出新屋,房屋稅率為3.6%。而現定案版本為:即日起,建商取得使用執照3年內未售出,房屋稅率1.5%201471日起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單價,但至今未售出房屋,即日起2年內適用1.5%房屋稅率。對於囤房稅向下修正,建商認為,這是銷售中的房屋,並非囤房,而且近兩年房市不佳,很多成屋三年也賣不掉,3.6%的房屋稅率太高,經多次向北市府與市議員陳情後,兩年前提案修改自治條例,修法雖結果不盡滿意、但勉強可接受。

  筆者認為,近年打房政策讓房地產相當冷清,政府因應時勢變化做檢視及調整是對的。畢竟房地產不好,經濟也不好,人民生活品質還是不好。但同時也希望稅的成本少了,建商可反映降低房屋售價,且設法出清餘屋,政府也應該在政策上路一段時間後,再檢視是否要再做調整。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對於此次修法通過,是明白地否定郝前市長的政策。「囤房稅」原來就沒有道理,建商的房子滯銷時,是「庫存」、「貨底」,怎能說是囤房,並且加重房屋稅,簡直是要讓業者倒閉。台北市目前房市一片死寂,影響許多人的生計,台北市議會趕緊修法降稅,這是務實之「亡羊補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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