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金融商品管理有疏失

                               文◎賴昇濱總召

  TRF受害聯盟全部成員飽受銀行摧殘,忍痛查探,發覺金管會在衍生性金融商品管理上有巨大的疏失,導致金融巨禍,明顯疏失如下:

  一、衍生性金融商品交由金管會銀行局管理就是錯誤的決策,因為銀行局本身不像證期局對金融交易有完善的管理辦法及流程標準。

  二、台灣的銀行基於金融供需上優越的地位,長期漠視法令規章,徵信與授信程序上不遵守法令規章,幾乎是達到胡作非為的程度。在TRF交易厚利誘惑下,銀行更是集體性、系統性詐害金融消費大眾。銀行故意隱藏TRF交易風險,所有有關交易文件,客戶簽了名蓋了章就拿回銀行藏起來,等時機成熟才拿出來宰割客戶。就徵、授信違法舉其大者,對於萬元美金的紙上公司,可以違法授信百萬美金,製作沒有開董事會的董事會議紀錄拿來當授信依據。就詐騙手法舉其大者,銀行本身明明跟客戶對賭,卻向客戶誑稱幫客戶找來可以出較好條件的上手銀行來跟客戶交易;故意隱藏交易風險,並叫自己行員幫客戶提出交易條件來跟自己銀行對賭(有如請鬼開藥單)。

  三、管理無章法、無標準是金管單位的寫照,客戶董事會議紀錄行員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受害聯盟舉證檢舉數百件,金管會本身有檢查局為何不能落實查察?歷經七個月也不回覆給受害聯盟。這樣的管理,沒有問題嗎?

  四、一行為一罰,為國家的行政罰法的基本。金管會可以忽視憲法及法律的規定、立法院、法務部、檢察官、法官的意見,自己訂立自己的行政裁量權嗎?並採用統包式處罰?如果一個國家的行政機關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完全無視法律基本原則,那麼台灣的金融秩序將會逐步喪失殆盡。

  五、金管會備查的數萬件金融交易總約定書,金管會知道基本上這些文書銀行都沒有給客戶看過,事後察覺這些約定書許多地方未能符合法律規定,為何金管會不予糾正?萬計交易,每個交易人事時地物皆不同,為何金管會可以統包式處罰?此明顯為公務員切實執行職務義務之違背。

  以上所述為個人淺見,本書已敦請諸位法律先進惠賜高見,共同維護我們的金融環境,大家努力。

                          TRF受害聯盟總召 賴昇濱
                                 2017年7月14日

....................................................................................................................................................

台灣金融巨禍──一堂重創3700家台灣企業的課

作者:郭土木.李永然.許啟龍.彭郁欣.黃志國.林貴卿.張雅蘋
定價:350元
出版日期:2017/08 
書號:S1C01

  2014年有種金融性商品大賣,它潛藏著投資者不明白的「獲利有上限,損失無下限」陷阱,有人在一個半月內賠了五百萬美元,最後他賠了一千八百萬美元!據統計,TRF總計虧損逾台幣二千億元,受害企業超過三千七百家!TRF事件影響的不只是企業主,還包括他們旗下無數個家庭!虧損者眾,倒閉的也大有人在。影響擴大,TRF事件引起各方關注,本書收錄多位專家、學者對本事件的看法及論述,並將TRF受害者陳情過程、金管會的回應、立委們協助陳情經過完整呈現。想了解整個事件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潛藏哪些危機、遊戲規則為何,本書是最佳指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