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民國106年間立法院新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對遺產稅規定的稅率為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

解答:

  《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因於民國106年5月10日經總統公布,故新法自同年5月12日生效。本次修正遺產稅、贈與稅,將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規定,其稅率分別為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遺產總額在5000萬之台幣以內為10%、超過5000萬~1億台幣為15%、超過1億元台幣的部分為20%。然而在民國106年5月12日以前發生的繼承,則仍維持原本「10%的單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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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

作者:黃振國著
出版:永然文化出版(股)公司

  《遺產及贈與稅法》自106年5月起有了重大變革!原10%之單一稅率,改為三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20%。相較於單一稅率之遺產稅、贈與稅之租稅規劃,累進稅率之租稅規劃需要更專業的知識。因應新制,高資產者如何重新擘劃,留住畢生積蓄之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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