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則君

  從2014年起,國內多家銀行興起銷售一種以人民幣匯率走勢進行押注的「衍生性金融商品」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隨著人民幣匯價走貶,造成眾多購買TRF的中小型企業財務重創,甚至面臨倒閉的危機,其中不乏歷史悠久、經營良好的公司行號,估計受害企業家數高達三千七百家,虧損金額超過新台幣二千億元!

  曾有人形容TRF是銀行「最高等的賺錢術」,顯見TRF之複雜難懂,即使是經常投資的企業主也不易了解TRF。等到事件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投資人紛紛到法院告上銀行,卻發現法官對人民幣TRF很陌生,投資人也說不清楚,這官司該怎麼打?於是原本三三兩兩四處尋求協助的人民幣TRF受害中小企業主,決定集結在一起,開始陳情、自救之路。他們將這陳情、自救一路上的過程記錄成《台灣金融巨禍──一堂重創3700家台灣企業的課》一書,書中收錄多位專家、學者對本事件的看法及論述,並將人民幣TRF受害者陳情過程、金管會的回應、立委們協助陳情經過完整呈現。

  為了讓更多民眾了解此一事件的始末,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9月26日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辦舉了《台灣金融巨禍──一堂重創3700家台灣企業的課》新書發表會,與會者除了永然文化創辦人李永然律師外,尚包括陳志龍教授、媒體人蔡玉真、江永昌立委、黃國昌立委及許添財董事長、吳子嘉董事長、譚量吉前總統府國策顧問等多位來賓。現場並有數十位人民幣TRF受害聯盟的成員出席,並分享自身受害的經歷。

永然文化出版本書目的,希望找尋適當的紛爭解決機制

  《台灣金融巨禍──一堂重創3700家台灣企業的課》一書出版者「永然文化」創辦人李永然律師於會中指出,「永然文化之所以出版本書,是因為看到中小企業因人民幣TRF造成獲利被侵蝕、營運危機,更有甚者直接倒閉破產;人民幣TRF在架構上的權利義務並不對等(投資人獲利有限,風險無限;契約相對人獲利無限,風險有限);人民幣TRF投資人(中小企業)因不熟悉人民幣TRF的操作模式,誤信銀行理專說詞,而且銀行未翔實說明並據實告知人民幣TRF投資人(中小企業)契約架構及內容;在人民幣TRF糾紛發生後,人民幣TRF投資人(中小企業)在面臨的困境及難題,包括公司獲利遭侵蝕、銀行抽銀根、最慘倒閉,公司負責人則遭銀行追債、要求履行連帶保證人責任、查封財產等等現況後,才決定出版本書。而本書出版的目的,並非製造人民幣TRF投資人(中小企業)與銀行的對立,而是為了提供相關資訊給人民幣TRF投資人(中小企業),以利人民幣TRF投資人(中小企業)與銀行間儘速並妥適選擇適當的紛爭解決機制,處理人民幣TRF所產生之糾紛,填補人民幣TRF投資人(中小企業)因不慎購買人民幣TRF契約之損失。」

政府相關單位應協助儘早解決問題

  與會來賓也紛紛針對人民幣TRF對於金融秩序所產生的影響表示意見,立法委員黃國昌指出,人民幣TRF是他擔任立委的第一個質詢案件,起因即是一位外商從事複雜性金融商品者向他陳情,認為人民幣TRF是件很可怕的商品,才引起他的興趣,進而研究人民幣TRF。他認為,現在金融秩序敗壞,是金管會沒擔當,而且悲劇會越演越烈。金管會在專業投資人資格認定上,有明顯的疏失。因為一條龍式的變造文件,金檢卻不確實,造成無法彌補的錯誤。他主張,人民幣TRF事件應該對銀行採取「一行為一罰」,銀行局不該再縱容銀行!

  立法委員江永昌有為本書寫序,他認為本書詳細闡述本次金融巨禍,在接受人民幣TRF受害人陳情後,才發現要解決爭端相當困難,認為人民幣TRF受害人受到銀行的迫害。因銀行透過理專販售,卻未指出人民幣TRF無避險功能,販賣的對象並不具專業投資人的資格,銀行甚至做假財報、代刻印章、變更負責人地址。發生人民幣TRF事件後,銀行疏失按法規處罰,結果和美國差很大,美國是「一行為一罰」,台灣卻截然相反。他強調,唯有金管會堅守原則處罰銀行的行為,受害者才有力量,雙方賠償額度才能平衡!要走出金融巨禍、走出風暴,必須銀行按疏失比例承擔責任,才能解決問題!

  陳振東律師則認為,人民幣TRF事件是涉嫌詐欺的行為,因為文件是「偽造的」,銀行根本不清楚客戶的狀況,這也表示銀行在明知交易有狀況的情況下,還能生出這些文件,顯示人民幣TRF是精心設計下的產品。未交代商品性質、不該存在的文件,這都是詐欺行為。目前法院偏向人民幣人民幣TRF事件是資訊不對等的情況,顯示人民幣TRF訴訟有進展。本書的出版,對金管會的態度及法院翻轉都有幫助。

  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董事長認為銀行犯了很大的錯誤,即是將不該賣的商品賣給不給買的對象,這是資訊不對稱的惡性行為。銀行未善盡說明之責,讓客戶了解人民幣TRF的危險處,這是詐騙行為的標準範例。金管會所規範的「專業投資人」是資本額達台幣五千萬以上的人,但這些人缺乏專業知識。政府及金融主管機關、銀行,認為是受害人自己購買人民幣TRF,需願賭服輸,但在資訊不對稱下,購買者卻是中小企業,即使資本額達標準,但人力卻相當有限。銀行獲得主導權。最離譜的是,金管會是金融業務的主管機關,但即使到今日,對人民幣TRF的相關法規,金管會依然欲蓋彌彰,信誓旦旦要處理,但效果有限。金融管理人員無法跟著時代、變化走。本書有警示的效果。在此,他也向新上任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律師喊話,希望金管會能儘快反思,重新調整過錯。

  前立法委員、現任商業發展研究院許添財董事長則表示,在擔任立委期間,曾於2014年5月19日質詢時,要求金管會研究人民幣TRF停損退場機制,可惜金管會未採納。他認為人民幣TRF是不該發生的災難!是政府不尊重立委、財政委員會提案所造成,為此感到痛心,政府對不起人民,政治人物應對人民有所交代。另外有關專業投資人的認定,他認為不是有境外帳戶即可,主張銀行賺的錢應該拿出來!

政府應重視,別再漠視受害者心聲

  「人民幣TRF受害聯盟」總召賴昇濱針對人民幣TRF訴訟向受害者喊話,他認為現在訴訟已經有進展,過去都是被依程序駁回,但現在已有所改變。因為每個承作人並無認許,政府已改為若需認證,法院可向外交部請求認證。他認同陳志龍教授所說的,人民幣TRF是銀行設局的詐騙行為,台灣並未開放互為交易對手對賭,若違反者,並不能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

  受害者柯鴻棋談起受害經過,只感心酸,從26歲開工廠創業,到60歲被人民幣TRF結束30多年的心血,他只希望同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他在大陸投資二十多年,沒有被共產黨的詐騙扳倒,沒想到自己竟栽在台灣銀行的手上!他想問問政府,為何人民幣TRF事件受傷的都是「中小企業」,而沒有一家上市、櫃公司?為何55歲~65歲的受害者占了九成?希望政府用法治、用民主解決問題,若人民幣TRF沒圓滿解決,大家會繼續抗爭!

以此為鑑,重新整頓國內金融管理

  如同李永然律師所言,本書的出版並非製造投資人與銀行間的對立,而是藉此儘速找到適當的紛爭解決機制,司法、金管單位都應正視衍生性金融商品隱藏的危機,面對這場對社會影響甚巨的金融風暴,大家一同協力解決,並以此為鑑,以杜絕將來任何可能產生的金融危機,這也是出版《台灣金融巨禍──一堂重創3700家台灣企業的課》一書的最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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