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人權新聞出爐 一例一休爭議奪冠  (風傳媒,新聞連結)

中華人權協會舉辦人權之夜,並連署賦稅人權宣言,左起文大教授楊泰順、律師蘇友辰、前立委趙永清、立委尤美女、前副總統呂秀蓮、理事長林天財、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律師許文彬、律師李永然 。(圖/陳又嘉攝)

中華人權協會舉辦人權之夜,並連署賦稅人權宣言,左起文大教授楊泰順、律師蘇友辰、前立委趙永清、立委尤美女、前副總統呂秀蓮、理事長林天財、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律師許文彬、律師李永然 。(圖/陳又嘉攝)

  今年適逢聯合國頒布人權兩公約50周年紀念,中華人權協會於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前夕,隆重舉辦「2017人權之夜」晚會,當晚兩大焦點:一是公布十大人權新聞,結果由涉及勞資爭議的「一例一休」奪冠,同婚釋憲案及才女作家自戕案件分居第二、三名。

  另一重頭戲即是賦税人權宣言連署,除了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林天財,前副總統呂秀蓮、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立法委員尤美女、前立委趙永清及吳育昇、前任理事長也是知名律師如李永然、蘇友辰、許文彬、文化大學教授楊泰順、前法扶董事長吳景芳等均共襄盛舉。 

十大人權新聞 一例一休爭議大奪冠

  中華人權協會表示,年度十大人權新聞由線上及實體問卷票選而來,包括勞權、司法改革、稅改、原住民權益、難民議題、性別平等,從上榜新聞可看出,參與投票民眾的偏好多元但有集中化的趨勢,堪稱今年眾所矚目焦點的一例一休修法果然名列前茅。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林天財指出,《勞基法》去年甫完成修法,當時兩例一例之爭已引發爭議,今年再度修法,卻在未充分與社會各界溝通的狀況下,欲快速通過,尤其涉及到對諸多勞動條件的法規變更,當然引發民間不滿與反彈,無法令民眾感受到所謂的「溝通的善意」,欠缺對話及實證研究與產業風險評估,倉促修法難以令人信服。

深耕人權政策 致力推動賦稅婚姻議題

  人權協會長年深耕各項人權政策,理事長林天財表示,在賦稅人權方面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納稅人權利保護法、婚姻家庭不應該合併申報累進課稅等等。

  林天財說,賦稅人權宣言連署活動由協會與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團體共同發起,呼籲政府真正的稅改,必須改革賦稅人權。

  晚會現場還有太極門年輕世代,以歌舞行動劇演出賦稅人權議題,強調自己的未來靠自己救,並預告12月18日法稅改革聯盟舉辦的「反財稅黑手運動」,為晚會增添不少人權味。 

  2017十大人權新聞排行由前到後依序是:政院通過一例一休修法勞團場外抗議、大法官:現行法律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法、女作家輕生 176團體連署校園落實性平教育、敘利亞毒氣攻擊至少百死 10餘幼童遇害、女得多工作52天 才能追平男性年薪、反亞泥大遊行齊排「看見台灣」千人怒吼:修正黑箱礦業法、嚴重將免職!台鐵370員工「依法休假」被記曠職、全球最後一禁!沙烏地阿拉伯終於允許女性開車、首例!原住民打獵遭判刑 最高法院聲請釋憲、國產雞蛋驚傳驗出芬普尼3蛋雞場撲殺9萬隻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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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障法律手冊》 免費贈閱,歡迎索取

  根據統計,我國行政訴訟案件超過一半是稅務案件,但行政法院判人民勝訴的比例只有6.11%。因此,當民眾發生稅務爭議時,通常會選擇付錢了事,以免傷了神後,還是得傷財。

  立法院為了落實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於民國105年12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該法並自民國106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共有以下五大要點: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二、落實正當法律程序。三、公平合理課稅。四、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該法揭示納稅者固然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但更有依法律納稅的「權利」。包括:一、主管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的協助,並確保納稅者在稅捐稽徵程序上受到「正當程序」的保障;二、納稅者被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進行調查時,可以要求該機關以「書面」說明納稅者被調查者調查或備詢的事由及範圍;被調查者也有選任「代理人」或請「輔佐人」偕同到場的權利;三、納稅者申請「復查」或提起「訴願」後,可以向「稅捐稽徵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與核課、裁罰有關的資料;四、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經「復查」決定後提起行政爭訟,於相關程序終結前,可以「追加」或「變更」主張課稅處分的「違法事由」,俾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幾項重大變革:一、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該會辦理「協調各機關間有關納稅者權利保護事宜」……等事項;二、稅捐稽徵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的協助,並指定「專人」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保護官的工作如:1.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2.受理納稅者的「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3.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的諮詢與協助;4.每年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的工作成果報告等事項。三、由最高行政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設立「稅務專業法庭」,並由「稅務案件專業法官」審理。

  因《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攸關「納稅義務人」的權利,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遂率領陳曉祺律師、吳任偉律師、許淑玲律師、洪偉修律師、黃志國律師、張雅蘋律師士共同執筆,彙編成《納稅者權利保障法律手冊》,將最新、第一手的納稅者權利保護資訊,完整呈現在讀者面前。

  《納稅者權利保障法律手冊》由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希望民眾一旦遭遇與稅捐稽徵單位的紛爭時,懂得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進行防衛,保障自身的「賦稅人權」。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索取一本回郵為11元,索取二本回郵16元,索取三本至六本回郵32元;索取六本以上請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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