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下午2時35分,李永然律師應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之邀,出席其舉辦的「2017年電機電子業大陸台商負責人聯誼座談會」,演講「大陸台商如何因應民事糾紛風險」。

  李永然律師表示台商經營大陸市場,往往只偏重商業利益的考量,而忽視相關法律的規定,導致在不諳大陸法律、交易習慣及交易模式的情況下,衍生不少投資糾紛,是台商赴大陸投資首應注意相關法律問題,才能事先避免糾紛發生。分析台商赴大陸投資常見的民事糾紛及類型,包括:合營糾紛、合同糾紛、應收帳款的糾紛、商標糾紛,以案例解析方式加以解說,其次談及大陸解決民事糾紛的法律途徑,有六種方式:委託律師發函協調、利用「人民調解」、利用「司法調解」、利用法院的「督促程序」、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李永然律師並解析大陸民事訴訟中證據規則;大陸民事訴訟中之裁判;大陸民事訴訟後之強制執行;債權文書經公證後具有執行力等,將其多年執業中所接觸過大陸台商民事糾紛事件加以解說,讓在場的大陸台商上了一場豐富的法律課程,對自己的權益保障有了更深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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