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於2018年7月19日出席《第七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暨兩岸法學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討會》時,接受中國大陸「民主與法制周刊」專訪,分享20餘年來與兩岸法學交流的經驗及未來的期許,內文截錄於下:

  1973年,18岁的李永然成功考进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虽然在联考中他的分数刚刚擦过台大法律系的边,但是四年后,他却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台湾大学法律系研究所硕士班。在这之后,不论是硕士班的考试,还是获取律师执照的律师高考,李永然一路披荆斩棘,成绩名列前茅。用现在的话说,俨然学霸本尊。23岁时,李永然取得律师执照开始执业,虽与大家处于同样的起跑线,可学霸就是学霸,没两年就为文星杂志创办人萧孟能先生代理刑事自诉案件。那段时间,因萧孟能与李敖间的官司、胡因梦与李敖间的官司,让李永然声名鹊起。谁承想,这些知名人物选中的李永然律师那时竟然还不到三十岁。

  1985年,李永然三十而立的时候,自行创立了永然法律事务所。三十岁就能干这么大的事,放到现在是不敢想象的。李永然曾经接受访问时,笑称自己是士林菜市场鱼丸摊贩之子,从小耳濡目染销售技巧,这样的经历练就他极强的沟通能力。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除了要具备专业的法学功底,与人沟通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说,正是先天的成长环境和后天的勤奋造就了日后李永然的成就。

  同样是1985年,李永然去韩国汉城出席亚太律师会议,当时会场有人提议邀请中国大陆律师参与并加入亚太律师会议。李永然那时才意识到,原来中国大陆已经恢复律师制度了。也是机缘巧合,李永然那段时间给中国国民党文化工作会的大陆问题资料中心担任法律顾问,让他有接触到大陆法律资讯的机会。也因此,1985年被李永然称之为与大陆法律资讯的神交之年,但他真正踏上祖国大陆却是五年后。

  1990年9月,为观看北京亚运会,李永然从厦门转机飞到北京。一路上,他遇到很多台商。他非常讶异:“怎么原来有那么多台湾人已经踏上中国大陆这块土地?!”更重要的是,他敏锐地嗅到大陆的无限商机。如果台商想来大陆投资,一定需要专业法律人士、税务方面专家来做投资架构,研究规划权益保障相关问题。虽然李永然在五年前已经开始接触大陆的法律,但是几年前大陆的法律资料非常少,另外实践操作中不能仅仅看法条,还要看具体落实的实践操作如何。因此没过多久,李永然将想法付诸实际,带领台商组建经贸考察团,一个月发一个团,前后共带了三十多个团赴大陆各地考察投资。那些年,除了西藏、新疆、内蒙古、广西,大陆的各大省市李永然基本都跑遍了,并受益良多。去北京的时候,考察团专门拜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考察过程中,李永然发现当时大陆对台商的情况没有具体的了解,不知道台商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也是借由此次机会,大陆的相关政府部门从考察团获得了很多的建议。

  199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经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前,曾咨询过台湾方的意见想法,李永然建议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中设置台湾籍仲裁员,以此增强台商到大陆投资的信心,保障他们的权益。李永然的建议得到了支持,他也成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所聘的第一批台籍仲裁员。

  初到大陆时,李永然常常会听到大陆领导讲两句话——两岸要常来常往;两岸要发挥优势互补。可在那个时候,两岸关系发展的并不是很稳定,而且还没有建立信任关系。也正是在那段时间,大陆呼吁是否可以“两门对开、两马先行”,所谓的“两门”,即大陆的厦门和台湾的金门;“两马”,即大陆的福州马尾港和台湾的马祖。这种提议实际上正是为了增进两岸互信,对此,李永然深以为然。

  这么多年,李永然跟很多大陆朋友交往,经常跟他们讲:“其实中国人是很聪明、睿智的。”李永然以前在读书的时候,读到过孙中山先生的一句话——21世纪是中国人世纪。他心想,凭台湾这座2300万人的小岛,可能吗?他认为这里说的中国一定是大陆加上台湾,台湾一定要靠中国大陆的平台,去洗去清末到民初的屈辱,找回自信。李永然发现,现在看来,历史就是这样发展的。他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要做好交流的工作,特别是法律交流。中国大陆现在经济发展的很好,但经济越好,要想保留住经济成果,就越需要法律制度化,企业家才越会有信心。李永然认为,投资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赚钱,更希望积累更多的善意,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他愿意倾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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