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專業角度審視《宗教基本法》

  《宗教基本法》!顧名思義,即是規範有關宗教基本人權的法律。這部基本法條文不多,其內容分別揭櫫立法目的、宗教自由之內涵、平等中立與寬容原則、宗教人事、組織結構、財務、育才、宗教活動等自主權原則,及宗教自由之限制、聖俗原則之分際、禁止歧視原則、宗教常識教育之落實、法物與不動產保障原則、稅捐之課徵、公益事業之興辦、資訊處理等諸多原則,並兼論及宗教界長期面臨的困境,諸如宗教團體之法律地位、都市道場之設置、宗教用地政策之檢討,以及宗教研究預算之編列與調查統計、定期編纂宗教白皮書、不當法令之修廢等。不僅具有原則原理,亦兼解決宗教界長期的困境與問題,鼓勵學術界對宗教之研究與調查統計,編訂白皮書以追蹤檢討宗教自由之維護情形,可謂包羅萬象、理事兼備,具備高度的立法素質,相信可以落實我國憲法對於宗教自由的維護與保障,更可提升我國宗教基本人權在國際上的視野與肯定。

(本文摘自《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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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林岱樺、馬文君、陳清秀、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施展
出版日期:2018/12 初版
書號:3B13
定價:300元

  《宗教基本法》該不該制定?該法真的凌駕於憲法之上嗎?世界各國對宗教團體的態度如何?為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彰顯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立國」精神,本書邀請多名立法委員,以及宗教界、學術界、司法實務界人士,針對《宗教基本法》與「宗教自由」等相關議題,撰文進行討論。細述為何要制定《宗教基本法》、世界各國有關宗教團體的立法例、《宗教基本法》未來制定方向,讓我國成為華人社會中保障宗教自由法制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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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