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權協會四十週年第十三、十四、十六屆理事長任內回顧
文/李永然名譽理事長

  「中國人權協會」(CAHR)成立於1979年,是我國第一個民間人權組織,當時由杭立武先生與百餘位關心人權的人士所組成,並由杭立武先生擔任第1任理事長。當時在台灣人民對人權保障需求日殷的時代背景下,一方面為大陸同胞爭取人權,另一方面則為確保我國台灣地區(即台澎金馬)人民的人權。

  1980年為援助當時因逃避共黨迫害而逃離家園的中南半島難民,成立了「中泰支援難民服務團」。之後將人道援助與關懷擴大至落後、戰後地區需要援助的人們,並以服務因戰亂流亡異國難民為宗旨,擴大改組為「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足跡曾遍及非洲的盧安達、坦尚尼亞、肯亞、柬埔寨以及泰國等國,長期以來在國際人道救援的路上善盡國際社會成員責任,發揮人道關懷精神,保障難民最基本的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1999年適逢台灣921大地震,本會在第一時間投入賑災工作,成立「台灣原住民工作團」。曾於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永安部落成立國內第一個部落據點--「泰安關懷站」,陪伴原住民度過921災害的傷痛,以長期性紮根的服務方式,改善當地的學習情況,縮減城市與鄉村的教育差距。

  迄今40年來,本會始終以《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的人權理念為宗旨,秉持著平實、理性與客觀的態度,堅持理想並有制度地推動各項人權保障的工作。我自2005年2月開始接任傳承重擔,擔任第13屆、14屆理事長,於2014年再度接任第16屆理事長。時光荏苒,回顧9年擔任理事長任期中,感謝所有共同參與人權工作的前輩先進及伙伴們,本於初衷共同奮鬥一路相伴前行,如今人權意識的普及化、人權觀念的生活化,都已展現出一定的成效。茲將任內重要工作回顧如下:

一、國際接軌,響應人權活動

  (一)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

  聯合國在1948年12月10日發表並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為了紀念這個重大的日子,聯合國把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日子定名為「世界人權日」。

  在我理事長任內,每年辦理人權日紀念活動,並於2006年首次擴大舉辦「人權之夜」大型晚會,廣邀政、商、演藝等各界共同響應參與,並一同見證中國人權協會的成長。希冀各界能藉由這個活動平台更了解人權的實質工作,積極投身人權志工的行列,服務社會。自此,每年於人權日前夕舉辦「人權之夜」晚會成為本會一項重要響應國際人權日的活動。

  (二)6月20日「世界難民日」

  聯合國於2000年決議每年6月20日訂為「世界難民日」,目的在提醒世界各國重視並協助難民問題。本會TOPS在每年的620世界難民日,均與世界同步在台舉辦各式難民主題活動,藉以提醒台灣社會了解全球難民的概況,體會全球難民的生存處境,進而伸手援助人數不斷攀升的苦難人們。在我理事長任內,舉辦各種不同形式的活動,積極進行難民人權的倡導,舉凡透過音樂深入人心,傳遞台灣民眾的關懷與溫暖給刻正受苦難民的音樂會;推動難民立法,舉辦庇護難民生存權利的座談會;舉辦各種動靜態展演活動與公益勸募餐會,以及為感謝台灣善心民眾捐助難民的感恩茶會…等等,都是希望藉由這些活動的舉辦,讓「人道不分國界,關愛不分彼此」的理念深植人心,讓台灣成為擁護人權、捍衛和平的世界公民。

  (三)8月9日「世界原住民族日」

  1994年聯合國大會為表達對原住民文化的尊重,將每年8月9日定為「世界原住民族日」,台灣於2005年也將每年8月1日定為「台灣原住民族日」,其制定的本意及共同點都是在提醒大家關注原住民族的人權。在我理事長任內,每年8月皆以當年度原住民人權相關議題辦理學術研討活動,討論面向廣泛,包含原住民族人權保障與國家法制、原住民族教育權、工作權、土地權、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原住民族傳統創作的智慧財產權…等等議題。期待喚起社會對「原住民族」此一議題之關注,並提昇公眾對原住民族人權的認知。

二、人權倡導,出版人權刊物

  任內積極推動人權教育,舉辦「關心人權.維護權益系列講座」,教育民眾關注並維護自身的權益。成立「中台灣」、「南台灣」、「東台灣」人權論壇,將本會關注人權的視角拓展至北部以外的地區,期以「在地關懷」、「全球視野」、「集思廣益」與「人權紮根」的發展願景,推動人權在地化、成為普世價值。任內彙整過去協會的歷史,編撰「關懷人權之路--中國人權協會的回顧與展望」;每季出版「人權會訊」介紹人權專文、人權資訊及活動;出版TOPS news letter介紹TOPS在泰緬邊境的工作報告及服務現況;出版人權教育宣導手冊及研討會論文集,而這些人權書籍與人權研討會論文的出版,已成為國內專家學者重要的人權參考文獻。建置協會「網站」(http://www.cahr.org.tw)隨時更新最新人權資訊與活動,藉此傳播人權理念。

三、社會關懷,關注監獄人權

  任內成立「社會關懷委員會」,長期關切監獄人權議題及獄政改善情況,先後會同理、監事多次訪問各地監獄,與受刑人晤談,了解受刑人的生活,協助改善監所的人權問題;並藉由法律書籍的捐贈,期教化受刑人,矯正受刑人對抗法制的觀念,讓受刑人可以早日復歸社會。不間斷的關注《羈押法》與《監獄行刑法》草案的修正,以提升我國對於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的人權保障。多年來的修法倡議及推動,近期終於獲得一些實質的成果,行政院會於今年4月通過法務部擬具的《羈押法》與《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正,對於提升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的人權保障可謂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四、稅制改革,推動賦稅人權

  雖然納稅是人民的義務,但稅捐機關還是應注重《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課稅過程必須落實「租稅法律主義」及「平等原則」,採取處罰的手段也必須要合乎「比例原則」,同時對欠稅者的處置也不應該有侵犯人權的情事發生。有鑑於我國租稅相關制度對納稅人保障嚴重不足,任內成立「賦稅人權委員會」,並設立「賦稅人權論壇」,做為學界、實務界、一般民眾共同的租稅人權議題討論平台。期間舉辦一系列賦稅人權研討會,探討現行賦稅法規及行政措施,同時進行賦稅人權實務調查,了解各產業於現行體制下權益受損的狀況,逐步推動改善賦稅人權;日前立法院還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更落實「賦稅人權」之保障。

五、人權交流,拓展人權視野

  多年來積極參與國際性人權活動,出席國際會議並建立與國際人權團體之聯繫,在國內外會議議場、協會會所辦公室與人權團體、學者專家會晤見面、相互訪談,交換人權資訊。任內於2010年首次應邀赴中國大陸北京參訪「中國人權研究會」、「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北京大學人學研究中心」及「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等單位,展開兩岸首次的人權訪問與交流,開啟兩岸人權議題交流的破冰之旅,期間分享了對於兩大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推動與實踐經驗,往後更建立每年互訪交流的機制,為兩岸的交流樹立先例,可謂意義重大。

六、人權調查,建立「人權指標」

  為瞭解我國促進民權保障人權之實績,本會自1981年起杭立武理事長任內即從事台灣地區人權狀況實地調查研究。此項人權調查研究,以問卷詢問採自台灣全省各階層的抽樣樣本,其個人對於我國人權情況的看法與感受,堪稱是國內第一份比較周延、客觀的人權調查報告。1991年起,以郵寄問卷方式,進行「政治」、「經濟」、「社會」、「文教」、「司法」、「婦女」六大項台灣地區人權狀況評估,並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參與評估,經整理後由分項主持人就評估結果撰寫分析報告。之後因應社會對各項議題的關注,陸續再增加「兒童」、「老人」、「環境」、「勞動」、「身心障礙者」等人權調查。另外,為了解原住民人權現況,並提升我國對原住民人權的重視,我於任內將「原住民」人權亦列入指標調查,共計十一項人權指標調查。邀請各領域學者共同參與人權指標調查工作,以「普羅調查」與「德慧調查」兩種調查方式進行分析,藉由每年持續進行的人權指標調查,可以看出台灣社會的人權狀況變化,提供社會大眾、政府施政、專家學者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並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心及監督台灣的人權狀況。

七、人權保障,督促落實兩公約

  立法院於2009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並經總統正式批准公佈。此兩項公約乃是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法典,亦是國際上人權保障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這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完成,在台灣的人權發展與人權保障的內涵上,可謂別具劃時代的歷史意義。我於任內推動「民間協助推動及監督兩公約落實計畫」,督促政府重新檢討所有國內法,期使所有法律都能夠符合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徹底落實各項人權之實現,以提高人權尊重觀念;呼籲在教育體系下將兩公約內容納入教材,使人權理念能向下紮根;並編纂兩公約宣導小手冊至各級政府機關及學校做人權宣導活動。

八、承先啟後,延續傳承使命

  中國人權協會的成立在台灣人權進展上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從戒嚴時期發生了「美麗島事件」,到解嚴後各項人權法令的推動及人權服務工作,全心致力於發展台灣人權,任重道遠。2010年,為因應本會對內拓展會務與對外交流合作之所需,經過會員全體一致的同意,正式將「中國人權協會」更名為「中華人權協會」,期能承先啟後,繼續發揚人權理念。

  創會40年來,本會以務實的腳步,一步一腳印地促使台灣人權觀念大幅向前推進,社會大眾對於自身的人權意識也陸續抬頭。在未來,期許本會能持續引領各界人士投身人權服務工作,一同尋求建造普世的人權價值,樹立人權法治素養,提升全民人權意識,讓我國人權保障真正與國際人權接軌,共同打造人權新世界,邁向人權保障的新紀元。

20200203102342461_0001.jpg

1.jpg

2.jpg

3.jpg

4.jpg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